本报讯 日前,微软在提交给美国专利及商标办局(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文件中表示,不应批准苹果将“App Store”(应用商店)注册为商标的申请,因为该词语被广泛用于描述很多公司提供的服务。微软表示,“App Store”这一名词属于普通名词,很多竞争者都可以使用,所以不应当享受专利保护。
微软方面称,苹果企图侵占“App Store”这一商标,并据为己有,以便将其用于苹果自己的应用商店。苹果的这种侵占行为极其荒谬,事实表明,“App Store”只是提供应用方案的商店之通用名称。微软还表示,“应用商店”对于以应用程序为主的零售商店服务来说太过于宽泛,将会使那些从这些商店搜索和下载应用程序的相关服务无法注册。” 另外,当微软使用‘应用商店’来描述它自己的应用程序零售商店服务时,苹果可能会认定这种用法侵犯了它的商标权,并致函微软等在其名称中使用‘应用商店’的公司,要求它们停止侵权。”
据了解,由于苹果拥有应用商店域名App Store.com,为避免侵权,一些企业网上应用商店使用域名都会避开“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