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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搞阴阳合同将被停业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齐琳
2011年01月26日08:28

  从4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如果协助签订“阴阳合同”骗贷逃税,最高将被处以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昨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保部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逐渐成为楼市消费的主流以及楼市调控的需要是上述规章出台的主要原因。

  隐瞒真实信息、欺骗客户、强行推销、签订“阴阳合同”、操纵房价、偷漏税款、盘剥买卖双方、违规赚差价……对于这些曾被媒体和购房者诟病的房地产经纪行业顽疾,昨日出台的《办法》开出了“药方”。一方面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信息公示和告知义务,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真实交易价格及服务费用收取明细等等;另一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表示,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已达100多万人,其中有资质证书的只有几万人。随着更多的城市存量房交易量超过新建商品房,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最终会像发达国家和地区那样发展成为房地产业的主流,在这个时候出台这样一个规定,是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的表现。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研究总监张大伟也认为,二手房市场已经成为楼市消费的主流,是促使经纪行业首个规范性规章出台的主要原因。以北京为例,2010年二手房总成交量达到了19.65万套,而商品房期房及现房住宅合计仅11.1万套,二手房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成为市场的主要置业房源。“当然更是楼市调控的需要,在2010年楼市的系列调控中,楼市交易、供应等环节大部分都已经涉及。经纪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调控的落实,避免出现部分政策的执行力度弱影响效果的问题。”张大伟认为,从之前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中的一章一节,到一部正规管理办法,法规建设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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