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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欺诈要加强日常监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30日10:33
  近日,国际连锁超市品牌家乐福、沃尔玛被爆利用“价签戏法”欺诈消费者,被国家发改委查证属实。目前,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在经历了消费者的个体投诉、媒体连续曝光之后,家乐福一直采取一种置若罔闻的态度,直到国家发改委开出罚单,才引来事主姗姗来迟的所谓“诚挚”道歉。而且在号称要“追查源头”的表态同时,将问题原因归结到“价签系统不完善”这一点上,这是否属于托辞尚未可知。有论者反思,为什么这些国外的乖孩子一到中国就变脸,所需要反思的,可能还必须包括中国市场监管秩序的不少自身问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近日表示,此前有关部门的打击不力,也是问题频出的原因之一。进行简单的网络检索即可发现,仅针对家乐福“欺价”的投诉就出现了消费者维权不找有关部门而径直找媒体曝光的现象,从侧面印证的不仅是监管不力,而且包括维权渠道的不畅。

  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行为该如何维权?任何一次哪怕标的并不高的消费纠纷,发生后的维权路径与成本计算,都直接决定了问题能否真正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常见的情况是,消费者投诉无门,在职责文本中宣称“对此事负责”的不少机构,真正需要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开始踢皮球。所谓监管,成了以检查的名义压榨企业的权力筹码。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平日里相安无事,落得个清静。到问题最终成为普遍现象,又要开始“高度重视”、运动式检查的套路。严惩固然可以让人长记性,但习惯的养成总还是需要来自于平常的努力。到了现在问题出来的时候,需要向公众道歉的,是否真的只有涉事企业?功夫本来就应该用在平日的价格监管机构,是否也应当为自己的失职向消费者表达歉意?

  节日当然是重要的,所以每到这个时候,习惯的思路便是要开始一番包括价格、产品质量甚至卫生状况的大检查。但这样的行动所产生的永恒悖论在于,平时就那么不重要吗?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否,产品质量的好坏,甚至价格的规范,是否可以不要再重复这种阶段性的时紧时松?监管,只有发生在问题没有出现的时间单位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待到“价签戏法”这样拙劣的手法都已经上演到国际品牌的时候,再补救再严惩都只具有短时间发泄愤懑的实际效果。事后严惩当然是增加企业违法成本的一种方式,但平日的严管对于消费者切身利益而言才更加具有实在意义。

  南方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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