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ad、iPhone正在中国热卖,但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却因暴露在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苹果公司15日发布2010年的供应链管理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据了解,137名工人中,部分员工正遭受被迫离职的压力。
(2月17日《北京晨报》)
苹果有毒,令一向主张绿色的苹果公司十分尴尬。面对中国环保组织的质询,苹果沉默无言;中毒员工致苹果CEO的信也石沉大海。直到“苹果公司违背承诺,用有毒溶剂正己烷擦产品”的舆论以直观的面目呈现在苹果公司面前时,苹果才勉强做出表态。
从法理上来说,苹果公司完全没有必要为毒“苹果”负责,代工企业的供应与苹果公司的设计销售完全脱节,两个不同的企业只是被“苹果”这一名字绑在一起。他们遵循的是不同的法律,在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的约束下,受着不同监管环境的影响,因而并无必要为对方的不法行为负责。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作为设计端和销售端的苹果公司没有出现类似的现象,而这类丑闻却在我们国内频发?
就像许多外企到了中国之后,逐渐适应了我们的商业生存模式,才会爆发出一起又一起的“官商勾结”案。吊诡的是,曝光这些官商勾结案的,既非国内媒体,也非国内相关监管部门,更多的是外企总部的自查自纠。为何这些企业来到中国会变坏?显然不是企业发展理念的问题,而是有这样一种纵容各种不法现象环境的存在,有着天然逐利倾向的商人,自然放弃对法律以及行为规范的遵守。
然而,制度环境的存在并不能为苹果开脱,作为一家在中国有着巨大影响的国际知名企业,不仅有道义关注供应商的不道德和不法行为,应该以抛弃这些供应商的行动来表明自身的道德立场,而且应该主动关注那些因使用有毒物质而致残的员工,毕竟许多让苹果迷引以骄傲的产品,正是出自于他们之手。
苹果对待供应链的选择,恰恰给人们以企业品位的直观印象,法理上的无责不代表道德上的免责。苹果的“冷眼旁观”类同纵容,何尝不是在作恶呢?苹果公司能够遵守美国的法律和商业规范并不值得赞赏,倘若苹果公司能够将这种对于正义的伸张和道义的关怀移植到中国,这才是一种“善”,才更为值得赞赏。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苹果对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的承认,更希望看到苹果能够以重新选择供应链的实际行动来表达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