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月17日消息称,《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将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严格限制新建保温瓶项目,重点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严格控制东中部及产能较为集中的地区新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建设项目重点是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以及发展轻量化玻璃瓶罐、高档玻璃器皿和特殊品种的玻璃制品。
在生产工艺方面,《准入条件》明确,鼓励新建、改扩建企业使用优质高热值燃料和清洁燃料。以重油、天然气、发生炉煤气为主要燃料的玻璃熔窑规模必须达到有关要求,即玻璃啤酒瓶项目,玻璃熔窑规模必须超过60平米;玻璃瓶罐中,普通玻璃瓶罐超过50平米,高档玻璃瓶罐超过25平米;玻璃器皿和玻璃保温瓶胆要求超过40平米。严禁新建燃煤和发生炉煤气坩埚窑。
《准入条件》还明确,大批量生产的玻璃瓶罐、玻璃器皿、保温瓶胆,应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的多组(工位)、多滴成型机械。小口径玻璃瓶罐新建或改扩建生产项目,应有采用压吹法工艺生产轻量瓶的成型机械。
工信部指出,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城乡规划和建设、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依法实施停、限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