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17日在其网站发布通知称,将从3月1日开始对2010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增收、强农惠农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通知指出,该工作将由国家
发改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截止日期是5月1日。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
农产品流通环节各项收费的检查,在农村水价、电价、燃气价格、农村医药价格、农村建材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邮政电信资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村组织的收费、农村殡葬服务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等方面,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或部门。
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地结合春耕备耕和抗旱工作,加强对灌溉用水、用电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发改委强调,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以签订自愿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国家定价、指导价擅自涨价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的监管力度,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严厉查处恶意炒作农产品价格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乱收费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责成被检查单位立即清退给农民,对相关责任人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姜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