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央视曝光一种名为尼美舒利的解热镇痛药,可能导致多名儿童死亡,成了“夺命退热药”(据2月19日《新京报》)。令许多人不解的是,尽管已经拥有了“夺命退热药”的称谓,但该药并没“下架”。
个人以为,“是药三分毒”,要找到没有一点毒副作用的药物,几乎不可能。有人建议,孩子发热别自己吃药,要及时上医院。这是很好的建议,但只是个理想。因为,到了医院,需要排队花钱不说,还可能要面对一大堆化验检查,而且医院里用的药可能更猛。
假如,还能做个调查,除了“输液大国”,估计我们还得戴上一个帽子——滥用退热药大国!
本来,按照一般医疗原则,体温在38.5℃以下,不需医疗处理,多喝些水,用温水擦身就可以了。因为发烧本身可以提高机体的抵抗力。但在很多时候,仅仅是38℃的体温,甚至是37.5℃的体温,一些医生就把退热药用上了,医院尚且如此,普通民众怎么可能不滥用退热药?
这几年,医院都在搞科研,抓效益。可是,如何教给民众最基本的医疗知识,少人问津。如今,很多人了解的医疗知识就是,小病不能拖,有了症状要及时处理。
正是在这样一种简单思维的作用下,有了点头疼脑热的症状,就紧张得不得了,以为把症状赶紧控制住了很重要,加之到医院,常常也得不到什么解释,得到的也不过是吃药甚至输液,既然如此,自己买些药吃,先把症状控制住自然成为很多人的第一选择。
“夺命退热药”出现以后,有人质疑说“尼美舒利”在欧美早就不被推荐用于儿童了,为什么我们还在用?我以为这样的质疑还不够,因为在欧美,除了尼美舒利,所有的退热药都同样不轻易推荐给孩子使用,但我们有多少孩子,在发热的时候没有使用退热药?
所以,关注“夺命退热药”绝不应该仅仅把目光定格在“尼美舒利”上,我们究竟有多少药物在滥用,我们的药物要滥用到什么份上,究竟还要出现多少药物悲剧,才能在制止滥用药物方面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