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增城限购、本地户籍禁购第三套以上住房、二套房贷首付提至六成、“卖一可以买一”……广州版“国八条”调控细则前日获原则通过,当即引起社会关注。
与京版相比,穗版“国八条”显然要温柔一些,人性化一些。譬如非本地户籍人口,提供的纳税证明只要一年,而京版是5年,这对于广州这个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城市来说,楼市调控充分照顾了这些人的利益,政策的争议度因此也会小一些;“卖一可买一”,则为那些改善性需求留了一道狭窄的门缝,避免一刀切的误伤。楼市调控,既要控制房价的过快攀升,又要照顾刚性需求和市场活力,总体上穗版“国八条”是符合这两大原则的。
公共政策其实是一种利益平衡艺术,平衡度高低决定了政策的认可度与执行顺滑度。时下的房地产市场,纠结了太多的利益关系,开发商与政府,政府与公众、公众与开发商……使得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语境下,楼市调控也只到各出让部分利益,以获得共识。
在中国出台公共政策,还必须充分考虑公众对政策超强的适应、变通能力,否则公共政策出台不久,五花八门的变通办法便会大行其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规律同样适用于楼市调控。像“兰州版”楼市新政百日之际,记者就发现,诸多的限制条件形同虚设,楼盘销售人员公开告诉记者:“你是外地人,我们能帮你办理税单和社保记录,你是本地人,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你变成"一套房"”。你还别以为这位销售人员说大话,楼市限制措施虽然严厉,其他配套措施跟不上,钻空子还不是易过借火?
客观地说,如果不加以精细化,温柔的穗版“国八条”也潜在这种风险。如“卖一买一”,假如没有相关规定加以细化(譬如规定交易时间间隔、户型、面积等),就很有可能被某些炒家利用,成为短线投资的路径,买完卖,卖完再买;再如以户籍为单位的限购,如何限制那些通过假离婚等进行规避的行为,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这种现象从“国八条”出台之后就出现了。一户可以拥有两套房子,“一分为二”便可以四套,这种算术并不复杂。
放长眼量,限购令再完美,只不过是一块“创可贴”,给畸形发展的楼市止止血是可以的,期望药到病除是不现实的。经验也一再证明,行政过分干预市场也是有害的。论者常常提及的房地产过度市场化、土地财政、住房保障不力、游资出路不足等等,都是楼价居高不下的重要推手。这些“病灶”,显然不是一纸限购令可以根治的。从长计议,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政府应当从土地财政中脱身出来,减少政府在楼市中食利,并把住房保障当作自己的重要责任。只有如此,楼市才有长治久安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