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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电建筑项目补贴下调逾三成

来源:北京商报
2011年02月21日17:12

  商报讯(记者 张涵)财政部和住建部近日就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申报联合下发通知,将今年项目示范申报的截止日期定为2011年3月10日。这标志着我国2011年将继续支持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但此次补贴力度较此前有所下降。研究人士指出,随着成本下降,降低补贴可以减轻政府负担,但此次调整幅度较大,有可能使建筑商利润变薄而影响积极性。

  我国政府采用补贴方式支持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始于2009年,今年已经是第三年公布支持方案。目前,建筑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曾预测,2011年中国装机容量估计在500-700兆瓦,假设新光电建筑项目在当年全部装机完成,将要占到中国新增装机量的45%。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此次下发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补贴将有较大幅度下降。今年的补贴发放首次分为两个部分,对晶体硅组件、并网逆变器以及储能铅酸蓄电池等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而示范项目建设的工程安装等其他费用则给予每瓦6元的固定补贴。这也是此项补贴首次考虑到实际中标价格。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介绍,目前这一项目的中标价格在11元/瓦左右,即使是按照最高的12元/瓦计算,补贴也只有12元/瓦(12元×50%+6元)。而在2009年和2010年,该项补贴分别为20元/瓦和17元/瓦,下调幅度超过三成。目前,每瓦光伏电站的总投资成本为28元左右。

  “这样的补贴力度肯定还是有利润的,但是利润已经变得非常薄。”李胜茂说,随着近年来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飞速发展,光伏组件的市场售价下降明显,所以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的补贴力度呈逐年减弱的趋势,并且示范项目每年的总装机容量没有扩大。

  李胜茂认为,尽管这种补贴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财政负担,且客观上反映了国内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正在从前期的示范走向大面积推广,但由于国内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依然较高,贸然大幅降低补贴可能会引起建筑商的抵抗,所以补贴政策退出还为时尚早。相关部门必须把握好补贴力度减弱的节奏,以免对国内太阳能光电建筑项目的大力推行造成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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