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区域经济

国资局淡出 深圳试水国企自选负责人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年02月22日01:10
  从1996年开始,深圳开始尝试通过社会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择国企负责人。2004年,深圳将招聘国企老总的范围扩展到全球,韩德宏是深圳首次向全球公开招聘的4名国企老总之一。

  作为深圳水务集团的总经理,韩德宏不用经过当地国资局的批准,职务任免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

  这一模式将在未来的深圳的国企领导人选聘中得到推广并制度化。2月21日,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市国资局刚刚发布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首次明确退出国企领导人的任免,改由企业董事会自主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针对上述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深圳市国资局宣传科杨军说:“期望能使国有企业管理更符合市场规律。”

  据本报记者了解,深圳此举打破了多年来地方国资局任免国企领导人的惯例,并可能被推广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华夏基石管理咨询集团董事长彭剑锋认为,政府部门放开国企领导人的人事任命权正在央企和各地方国企试行,总经理属于企业经营管理领导者,理应由之前的政府代管理人员的身份回到企业家身份,而政府通过对董事会的管理也实现了出资人在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回归。

  董事会功能凸显

  2004年初,深圳水务集团、深圳市公交集团、赛格集团、天健集团等四大国企率先在全球招聘总经理,招聘工作经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民主考察等阶段,原深圳水务集团总经理助理韩德宏获得该集团总经理一职。

  是次公开招聘由深圳市政府统一部署,竞聘获胜的韩德宏需经过深圳国资局相关的考察和报批程序,最后经深圳水务集团董事会聘任,才能履任。

  此后,韩德宏的总经理任期不再是终身制,上任后需经历一年的试用期,然后每三年签一次合同。

  2006年8月,深圳市拉开了“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内设机构及履职方式调整等国企改革工作。据记者了解,深圳水务集团系深圳国企产权改革最早试点的五家企业之一,2003年底,深圳水务集团通过产权转让引进威立雅水务集团及首创集团,合资后,威立雅除了派出成员参与深圳水务集团董事会,还有两位成员出任深圳水务集团副总经理,主管生产运营和财务。

  因此,2006年,深圳水务集团启动了薪酬体制改革项目,聘请专业的咨询顾问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推行薪酬制度改革,重新梳理岗职体系工作,设计绩效管理体系和薪酬激励方案。

  据深圳水务集团董事于剑介绍,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各方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派员组成,董事会在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必须得到三方股东的认同,这样以来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由过去的党政联席会转移到董事会,使得公司的决策趋向各方股东利益的一致和最大化,改变了原有的“一切大小事项均由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体制。

  据深圳国资局资料显示,2007年一来,深圳国有独资企业盐田港、免税集团首先试点组建公司董事会,实行外部董事制度,根据当时的改革要求,试点企业董事会的外部董事需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做出这种制度安排,既汲取了过去一些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形同虚设的教训,又借鉴了国外大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有益经验。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可以真正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防止内部人控制,更好地代表出资人利益。”深圳国资局表示。

  此后,深圳投资控股集团、深圳机场集团、深业集团等皆组建集团董事会,其中外部董事占5成以上。

  彭剑锋认为,董事会的组建和功能重新定位是政府推进国企领导人聘用方式改革的基础,董事会是出资人到位的体现,也是出资人在企业管理中行使权利的机构,企业必须要有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来执行企业领导人选聘这一重大决策。

  “在董事会执行权利的前提下,如果连国企最高管理者,总裁都在全球进行市场化招聘,按照市场薪酬水平和工作业绩,该拿多少就拿多少,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企业中层、基层的用人机制、薪酬设计也会有所改变。”彭剑锋说。

  领导人身份转型

  “如此一来,董事会成员的素质对企业来说很重要。”彭剑锋说,“国企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可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系,同时最主要是转变了对国企领导人价值认定。”

  彭剑锋认为,国企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需要从两个层面思考,一是基于企业治理结构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二是基于人力资源专业职能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

  “董事的速度决定董事会的能力,董事会的能力决定企业领导人的素质,因此,在市场化的企业管理体系中,董事、董事会和企业领导人都应该经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彭剑锋说。

  根据深圳国资局“试行意见”,此次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是为了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与公司治理和市场竞争规律接轨,形成市场化选拔、考核、激励、约束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竞争机制,建立选拔培养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制度措施,基本形成企业领导人员有序退出的机制。

  该试行意见下发后,深圳市国资局要将直管企业副总经理的选聘、考核评价权交给企业董事会,并根据本次改革工作的需要,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直管企业的下属企业,亦可参照直管企业的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管理权限的变化,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要在201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章程的修订工作,在章程中明确董事会选聘、考核评价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权限。

  此前两个月,深圳国资局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国资局直管企业董事选聘办法、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事会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指导意见等试行方案,根据该系列方案,深圳国有企业需进一步强化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而考核体系则由企业董事会制定和执行。

  同时,深圳国资局将建立对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的问责制度。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与董事会直接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相适应,建立董事会和董事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客观分析原因和后果,实事求是认定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作者:王志灵
(责任编辑:王洪宁)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