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讯 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牛森营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安全生产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对此,他认为应该建立一系列机制:
首先应该建立政府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如郑州市颁布政府令,在全省率先出台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运行体制和技术保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使用综合手段的安全监管机制。鹤壁市安全监管模式就很有效,他们分管安全监管的政府领导,同时分管公安等执法部门,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效能监查室组成“三室联动督查组”,既便于建立联合执法等沟通协调机制,又敢于替监管队伍的干部说话、撑腰,进一步提高了综合监管能力,稳定了监管队伍。
三是建立健全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安全监管往往只有约束、没有激励,影响了监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监管工作有约束就必须有激励,这是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坚持责权利相结合以及激励与约束相对等的原则,合理制定监管的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有机结合的制度。
四是建立安全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对煤矿安全的监管,需要煤监、安监、国土资源、公安、工商、供电等各部门建立起协调机制,如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等,加强联系,深度融合,多管齐下,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