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公里以上航线每客收费90元,增加20元
晨报讯 22日零时起,国航、东上航、厦门航空、山东航空、西部航空等多家国内航空公司率先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
准为50元,比此前标准分别上涨了20元和10元。业内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陆续上调燃油附加费。2月19日晚,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出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从2月20日零时起,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在考虑到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后,进行适当提高,其中国内航空公司主要使用的3号喷气燃料出厂价格由每吨5990元涨至6340元,每吨上涨了350元,距上次调整还不满两月。
昨天,携程网、游易网表示,已收到国航、东上航、山东航空、西部航空公司通知,将从2月22日(出票日期为准)起上调燃油附加费。两家公司标准一样,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减半征收。
航空公司表示,对2月22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1年2月22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另外补收燃油附加费。对2月22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果2月22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乘机日期,不补收燃油附加费。如果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新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多退少补。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上次调高在2010年10月27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20元上调为每人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40元上调为70元。其对应的是当年10月25日,发改委将3号喷气燃料出厂价格由每吨5470元调至5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