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工作压力、饮食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极大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导致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与此同时,长期的通胀导致本已昂贵的医疗费用进一步高涨,特别是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往往令病人和家属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保险网一项统计,重大疾病的花费一般需要5万至20万。
为了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更加温馨而有保障,近日,30岁的某外企行政部经理王先生购买了银保渠道热销、分期付费的保障型产品“友邦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据了解,“友邦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由主合同《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和附加合同《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构成。该产品包含重大疾病保障和身故保险金,投保年龄为18至50岁,分期付费无压力,客户可选择付费15年、付费20年或者付费至59岁,保障期间至65岁或88岁,保障期间一旦确诊初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的32种大病之一,公司赔付保险金额,之后身故或生存至合同满期,公司将再次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友邦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计划”除了涵盖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保障之外,还增加了7种常见的重大疾病,包括依赖性糖尿病、植物人、肌营养不良症、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等共计32种。此外,该产品最大的特色为两次赔付,在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还提供身故给付或满期给付。
投保规划
王先生此次投保的保险期间至65岁。王先生选择付费20年,保险金额10万元,年付费3930元。他能获得的保障是:
(1)大病保障:假设王先生65岁前被确诊罹患32种大病中的任何一种,公司一次性给付大病保险金10万元,其后王先生将继续享有身故保障或满期金利益;假设王先生患病获得赔偿后,于65岁前身故,公司再次赔付10万元;假设王先生患病后生存至65岁,公司一次性给付10万元作为养老金的补充,合同终止。
(2)身故保障:假设王先生65岁前身故,公司一次性赔付10万元,帮助王先生的家人渡过难关,合同终止;
(3)豁免保费:假设王先生在交费期内发生全残或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公司免收以后的保险费;
(4)满期金:王先生生存至65岁,公司一次性给付10万元,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南方日报记者 高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