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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企业亏损加剧 中电联:电价应该涨三分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1年02月27日12:27

  延续多年的煤电矛盾及煤电企业亏损愈演愈烈。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煤电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大幅增加,达到329亿元。煤电企业亏损面达43.2%,同比上升7.7%。

  不仅如此,煤电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高企至74.3%,部分煤电厂资产负债率甚至超过100%。

  对此,中电联认为应尽快完善煤电联动,缩短电价联动滞后期限,同步上调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3分/千瓦时,弥补煤电联动滞后的价差缺口。

  火电巨亏

  根据中电联的统计,去年前11个月电力行业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但煤电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却大幅增加,达到3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亿元。

  与此同时,煤电企业亏损面为43.2%,比上年同期上升7.7%。其中东北三省煤电企业继续全部亏损,中部地区六省和西部省份的云南、陕西、四川、重庆、甘肃的煤电企业亏损面已超过50%,此间四川和云南是首次出现亏损。

  五大发电集团方面,截至2010年10月底,五大发电集团所属的447家煤电厂,260家亏损,亏损面高达58.2%。“仅2010年10月份和11月份两个月,五大发电集团的到厂标准煤单价上涨超过100元/吨,使五大发电集团煤电业务亏损面加大,亏损额达到124亿元。”

  除了亏损面,煤电企业的负债率也再度高企。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煤电企业资产负债率达74.3%,同比上升2.4%。其中,湖南、广西、贵州、陕西、湖北、河南、山西、云南、四川超过80%,青海、山东、海南煤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则超过90%。

  “部分煤电厂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100%,由于持续亏损,煤电企业的融资难度非常大,而且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也在逐渐加大。”中电联分析称,部分省份已经出现了因机组缺煤停运、不得不限制用电负荷的极端情况,“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已面临严重困难,必须疏导上游压力,扭转煤电企业的亏损困局”。

  对于亏损原因,中电联认为亏损源于电煤价格的上涨和结构布局、机制体制以及发展方式的不完善。“2010年,国内宏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电力行业利润整体增加,但供电、水电、煤电的行业分布却并不均匀,煤电企业亏损额比上年继续扩大。”

  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煤电发电量同比上升14.1%,但煤电企业利润总额仅为280亿元,同比下降38.7%。 “中部六省及东北三省的煤电企业销售利润率全部为负。”中电联将这些数据的下降归结为同期煤价的增长所致。

  对此,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表示,从火电企业来看,无论煤炭价格如何上涨,都必须购入电煤以保证电力供应,但煤价上涨上网电价却跟进缓慢。现在煤电企业的唯一指望是通过重点合同煤采购低价煤,但从近年的情况看,合同兑现率却屡年下降。

  再调电价?

  中电联同时给出了三条止损的途径: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加强对电煤重点合同的监管、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其中呼吁完善煤电联动机制以疏导电煤价格上涨带来的煤电成本压力中电联已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然而政策出台后,执行却困难重重,至今只联动了四次,其间多次达到规定,却并未实现联动。

  对于第五次联动,去年有消息称会最快会2010年10月后启动,上网电价或平均上调1.5-2.5分/千瓦时,但事实是联动再次被搁置。

  中电联数据显示,自2003年以来,中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50%,但销售电价涨幅仅有32%。

  根据中电联对煤价涨幅、煤电联动机制和输配电成本增加等因素测算,目前销售电价欠账约5.29分/千瓦时,其中煤电上网电价欠账3.38分/千瓦时,折合行业上网电价欠账2.88分/千瓦时,输配电价欠账2.41分/千瓦时。

  中电联对此表示,在按照电煤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同步联动的原则,增强煤电联动的时效性,缩短电价联动滞后期限,取消发电企业自行消化30%煤价上涨成本的限定的同时,应同步上调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3分/千瓦时,以弥补煤电联动滞后的价差缺口。

  根据煤电联动的规定,电价的涨跌应随煤炭价格的涨跌起伏。但记者发现,从2005年第一次煤电联动到2010年11月底,煤炭价格基本处于“倒V字形”。

  简单比较,2010年12月份相比2005年2月,电煤价格上涨了405元左右,涨幅达100%,与之对应的,销售电价平均上调10.45分,调幅在25%左右,而上网电价平均上调5.14分,调幅13%。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是否调整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主要看两方面,一个是市场煤和计划电的调整幅度是否一致,一个是是否存在非煤亏损的情况。

  “按照煤电联动的要求,2009年12月底5500卡电煤平仓价为740元/吨,去年12月份的平仓价达到800元/吨,涨幅为8%,远远超过5%涨电价的规定。”上述专家表示。

  该专家算了笔账,上网电价每上调1分钱可消化火电企业20元/吨的煤价上涨,按照上述煤价浮动,加上运费的调整,截至2010年12月,5500大卡的电煤终端价格上调了80元,换算后上网电价调整4分钱可以抵消煤价带来的成本压力。

  此外,是否存在非煤亏损情况也是是否调整电价的重要原因,当前的煤炭价格占火电企业成本的70%,煤炭价格对煤电企业影响最大。

  “除了电厂火力发电的比例和利润构成外,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利用小时是否达到5000小时,如果超过,基本可以判断煤电企业的发电设备确实运营,企业亏损非市场竞争形成,而是由于煤炭价格上涨造成,并非凭空哭穷。”

  据中电联提供的最新数据,2010年煤电企业煤电利用小时数达5031小时,在“标准”5000小时以上。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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