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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银行承诺按约定利率放款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3月01日02:24

  广东银监局:最迟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继深圳房贷利率“返价”纠纷之后,广州多位房贷客户昨日下午前往广东银监局反映情况。其中,6位客户代表受到广东银监局信访办的接待,当面陈述事件,并提出按原来约定利率放款的要求。广东银监局未当场给予解决方案,但表

示最迟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

  据了解,广州部分被“返价”的房贷客户主要涉及银行包括工行建行、广州农商行、广发行、华夏银行交行中行、邮政储蓄银行、农行等。昨日,6位房贷客户代表填写了包括个人资料和贷款金额、签订何种文书、承诺贷款利率、银行客户经理联系方式等书面材料。

  房贷客户韩先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其今年1月7日向建行提出申请,1月17日收到建行同意贷款书,并口头约定获8.5折利率,最近被客户经理通知只能按基准利率放款。另一名中行客户表示,去年11月签订贷款合同,获7.1折优惠,但中行一直未放款。

  昨日下午,广州多家银行代表前往广东银监局开会。一位房贷客户对本报记者表示,广东银监局上周已连发两份文件到银行,要求银行重视此类事件。

  “今年信贷额度减少,以往以量补价的做法今年行不通了,所以有的银行希望通过提高利率来增加收益。”昨日,某大行广东省分行零售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上周五,广东银监局已召集银行开会,要求银行对此类投诉和纠纷做出妥善处理。该行投诉案例较少,基本已按协议约定的利率履行完毕。

  昨日,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该行针对此事正进行研究,被“返价”的房贷客户会按原来约定的优惠利率放款。

  一些广州农商行房贷客户表示,前天接到客户经理电话,称将按原来约定的利率放款,但需要等1个月左右的时间。

  有建行客户昨日表示已经收到支行客户经理通知,称正在整理被“返价”客户资料,并向建行广东省分行申请,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有建行客户表示,已接到通知称“明天放款,8.5折。”

  建行广东省分行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会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尽快安排放款。“部分市民感觉等待放款时间较长,主要是因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涉及机构多、业务流程比较复杂,可能导致个别贷款处理时间偏长,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延迟放款的现象。”

  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黄本宪律师日前对本报记者表示,同意贷款意向书基本具备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有法律效力。只要要约人具备承诺中的条件,银行应该履诺。但昨日,有广州的房贷客户对本报记者表示,各家银行的“同意贷款书”格式不一,比如建行只写了贷款金额而未写明贷款利率,利率来自客户经理的口头约定;有些银行仅是银行审批时在内部材料上注明利率下浮多少;有些银行相对规范,在“同意贷款书”上标明贷款利率。黄本宪表示,若“同意贷款书”没有写明贷款利率,上诉到法院时,客户会遇到举证困难的问题。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深圳多家银行已表示按合同约定利率履行房贷放款。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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