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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部垃圾分类规章出台 垃圾分类艰难前行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钟良
2011年03月02日00:55
  国内首部垃圾分类规章在广东亮相。

  “垃圾不分类个人每次要罚款50元?!单位每立方米要处500元罚款!”将于4月1日出台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中有关处罚的规定在公众中引起轩然大波。据记者调查,作为“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广州市民对其能否有效“落地”却存在质疑的同时,在“一纸罚款条例”的背后,还有垃圾分类试点进展搁置、垃圾分类之后再处理效果待检等方面的尴尬。

  “为了应对"垃圾围城"危机,除了对现有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新设施建设外,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排,将是解决垃圾危机的重要手段。”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在《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广州市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等终端处理的生活垃圾将近14000吨,由于种种原因,新处理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现有设施基本上是超负荷运作,造成处理能力和垃圾量严重不匹配,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

  “广州市法制办和市城管委收集了国内外有关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了系统内部和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意见。”林琦对记者表示,《规定》公布施行一段时间后,广州市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定》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之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而为打造低碳广州的目标,2011年,广州市力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16%,资源化处理率达90%,末端处理率低于75%,无害化处理率达85%。在2012年广州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规定》也明确了垃圾分类的目标、标准、操作方式和处罚方式等。《规定》还提出先以“干湿分类”方法实施家庭垃圾分类“这一方式不仅成本低,易于居民实践,也便于垃圾清运后的后端处理。”

  “早在2010年1月,广州就以越秀区东湖街、荔湾区芳村花园、番禺海龙湾和华景新城等社区作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的试点。但试点效果不佳。”2月26日,一直有关注垃圾分类的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规定》的出台被视为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阶段,但政府应该更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之后收集、运输、再处置等方面的建设。

  广东垃圾分类新规

  “根据《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属于可回收物,螃蟹壳、贝壳、骨头属于厨余垃圾,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属于其他垃圾……”记者了解到,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广州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已经编制完毕准备付印。

  “我们马上会下发到每个市民家庭里。同时《指引》中的归属类别不是一成不变的,会视居民生活废弃物的归属类别,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城市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了解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包括分类标准、分类标识、分类方法以及《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摘录,此外还公布了各类垃圾业务指导电话。

  垃圾分类并不是个新鲜事,上海早在1995年试点分类收集垃圾,原建设部也在2000年确立了包括广州和上海在内的八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十多年过去,效果却并不显著。

  以上海为例,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1995年开始按照“有机”和“无机”的分类方式开展试点。2008年起,又分步实行绿、红、蓝、黑四色垃圾桶,将垃圾分为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然而,去年8月上旬,上海市统计局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市民并未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仅两成多的受访市民在扔垃圾时是“先分类,再扔进对应的垃圾桶”的。

  参与试点的居民们发现,“我在家里把垃圾分好类,工人装车时却把它们又混在一起,这跟不分类有什么区别呢?”

  事实上,广州似乎想从简单做起。据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广州将从“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

  “垃圾干湿分类是不准确的分类方法。虽然广州《规定》本质上是要把餐厨垃圾分离出来,但是配套设施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都将成为障碍。”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表示,国内目前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整体水平还跟不上。

  垃圾分类艰难前行

  经过10年时间,尽管各城市一直在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垃圾分类问题基本处于“原地踏步”阶段。

  以广州市为例。根据广州市城管委此前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0%的市民赞成垃圾分类,但也有90%的市民不愿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2010年上半年,广州市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垃圾分类的参与率仅为2.24%。

  在2010年1月,广州以越秀区东湖街、荔湾区芳村花园、番禺海龙湾和华景新城等社区作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的试点。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政策、资金和技术等诸多原因,广州垃圾分类的这些试点区域和项目纷纷搁置,普遍缺乏可以推广的运行模式。

  番禺区海龙湾小区位于洛浦街南浦岛新浦南路,为小高层洋房普通住宅小区,共有住户1683户,48个公共楼梯。该小区作为广州市最先开始垃圾分类试点的两个小区之一,也是首个厨余垃圾分类的试点区。

  2010年5月中旬,海龙湾作为番禺区试点,启动厨余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然后仅仅过了两个月,到去年7月初,这个试点就宣告“夭折”。记者采访时发现,目前,厨余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在该小区已经销声匿迹,该类垃圾早已和其他生活垃圾混为一体,直接投入垃圾桶。

  “刚看到点效果,就停了,有些可惜。”海龙湾的住户李阿姨在试点启动时,就报名成为“绿色家庭”,从该年5月中旬开始,在家中搞厨余垃圾分类,每天有近1公斤左右的厨余食品垃圾,装入绿色小桶,再倒入楼梯口专用的厨余垃圾收集桶,专人每天收一次。

  去年7月2日起,“绿色家庭”的分类设备被收回,业主被告知,海龙湾的厨余垃圾分类单独处理搞不下去了,项目宣告“夭折”。

  有了《规定》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垃圾就能有效的进行分类处理吗?在实际运行中,后续垃圾处理并未与“分类”相配合,最终使“分类”流于形式。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中创沃德环保资源开发公司负责该区厨余垃圾的分类试点,预想中的投资回报点在于对厨余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去年7月,在成为垃圾分类示范点仅一个月后,这家垃圾分类试点公司就因缺乏资金、垃圾分类困难等问题黯然夭折。而其中一大原因在于中创沃德在番禺区钟二工业区建厂时,采用大头金蝇处理垃圾的方式,引起当地居民的厌恶和抵制。

  据广州中创沃德环保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段德连介绍,创办公司时,他筹集了200多万元的资金,但前期厂房机器等花费巨大,“又没有形成正常的商业利润模式。”部分股东因此放弃了继续投资,资金链断裂使中创沃德举步维艰。

  “垃圾分类不能只作为一项绿色环保事业,我们预想政府会大力支持的局面一直没有出现。”段德连在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其他三个试点区域效果类似。“垃圾分类试点的效果并不明显,原因就是后续处理跟不上。”王则楚称。

  以罚款促分类引争议

  《规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针对乱扔垃圾行为的罚则:“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记者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市民拥护垃圾分类,但认为不应仓促实施,更不能以罚代管,首先应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和设施配套的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一位开餐馆的周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电视上看到垃圾不分类要罚款的报道很吃惊。现在没有宣传单发到我们的手上,也没有人教我们怎么分类,怎么说罚款就罚款呢?”

  “处罚市民的做法无异于把垃圾围城的责任推给市民。”广州分类得公司总经理杨静山认为,就像控烟条例的实行流于形式一样,罚款并不能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目前政府亟需做的并不是针对群众的立法,反而是制定可执行的分类操作标准和鼓励补贴政策。

  对存在的争议,林琦向记者表示,处罚只是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而处罚也有一套指引标准,绝不会自由裁量。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对此补充,设置处罚只是为了执法时有法可依,最紧要是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政府要把垃圾处理渠道建设好,其次垃圾分类的教育要跟上。同时市政部门还会给予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家庭一定的奖励,当然也有一定的惩罚措施。”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向记者表示《规定》的配套措施要跟进,如果分类标准不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行政处罚难落实等问题的存在,有可能使得这样一部“首开先河”的垃圾处理方案也会中途抛锚。

  作者:钟良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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