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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退市制度仍难产 创业板上市已近200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王炯业
2011年03月02日03:26

  本周,深交所发布《2010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再度明确“尽快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实施办法,探索健全退市责任追究机制。”这已经是近两年来,监管层无数次表态后的又一次昭告天下,看得出决心很大,但实际进展却举步维艰。一项本该在创业板诞生之日起就配套出台的制

度,却在创业板已有近两百家上市公司后还在孕育之中,甚至有业内人士质疑:随着创业板公司越来越多,退市制度的出台将触动更多利益方,胎死腹中也不是没有可能。

  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为何难产?该政策会触动哪些人的利益?沿用20年的股市游戏规则是否就此被颠覆?海外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又是怎么样的,我国能否借鉴?从今日(3月2日)起,《每日经济新闻》推出《聚焦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系列报道,将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高层多次表达“直接退市”

  俗话说,千呼万唤始出来,然而创业板退市制度却总是风声大,雨点小,千呼万唤不出来。

  2009年10月30日,首批创业板公司神州泰岳特锐德乐普医疗探路者等公司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第一批28家公司紧锣密鼓地发行后,十年磨一剑的创业板终于正式亮相A股。

  而早在在2009年3月份,深交所和证监会高层就屡次表示,创业板将杜绝借壳,触及标准的直接退市。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2009年3月指出,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不再长时间警示,快速退市,杜绝借壳。创业板退市制度已在当年春节前上报证监会,创业板就是要“大进大出”,靠市场进行优胜劣汰。

  2009年4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表示,要“积极推进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板退市机制”。

  紧接着在2009年5月8日,深交所就创业板上市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据深交所征求意见稿显示,创业板退市制度涵盖了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多元标准三个要点:公司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可由企业自行申请;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最快退市时间从主板的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引入财务报告质量、净资产、市场指标等方面的退市标准,比主板增加了财务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三类退市情形。

  当时就有券商在晨会上指出,该消息为市场长期利好,以往主板公司一年绩优,二年绩平,三年就被ST,最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待重组的情景将不会再现。创业板或作为一个试验田取消转板这一途径,不仅截断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最后退路,也将迫使公司“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如此一方面可逼出中国式的“微软”,另一方面也可倒逼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更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否则将血本无归。

  直接退市未被列入“上市规则”  

  然而,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目前已接近200家,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直接退市制度却迟迟难产。

  2009年10月30日,首批创业板公司正式挂牌上市。而深交所在2009年6月5日就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奇怪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深交所陆续公布与创业板有关的市场规则中,没有发现任何限制借壳重组的条款。《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浏览完将近7万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后,也没有发现直接退市被列入“上市规则”里面。

  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章第80页,“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说明: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内部决策程序、资产交接、相关收益的确认、实施结果及相关证明文件等。”也就是说,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仍然可以采取卖壳的方式获得重组方的优质资产注入。

  一位长期研究上市规则的投行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创业板公司股本小、总市值低,借壳方注入同样规模的资产可获得更高的持股比例。只要监管部门不采取限制性措施,大部分创业板公司都将属于天然的好壳。”这不禁又让人想到那些主板壳公司复牌后股价升天的情景。

  令人玩味的是,在创业板上市将近一年时间后,2010年9月8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厦门出席 “证券交易所与可持续发展2010年会”后向媒体表示,下半年很难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现在没有具体时间表。原因是退市制度非常复杂,不仅涉及到交易所交易规则,还要考虑退市标准和工作进程。她还表示,交易所有专门小组在研究设计退市制度,包括海外这方面的经验,此外还有会计和法律方面的问题也在研究之中。

  开板一年多 退市制度仍无踪

  直到现在,距离开板、首批28家公司上市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仍然迟迟未见踪影。2011年初,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再度被市场提起。

  深交所近期就表示,将推动尽快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的实施办法。资料显示,深交所发布了《2010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称,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面临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然而在新形势下,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更趋错综复杂。为应对挑战,深交所将从建立健全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相适应的业务规则体系,加大创业板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尽快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的实施办法,探索健全退市责任追究机制。

  在此之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某论坛上也再次强调,要积极探索创业板公司退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

  但上述投行人士依旧感到纳闷,直接退市制度在创业板开板一年多时间,前前后后说了无数次,然而在相关规定中依旧无法律形式的条文,这不禁让人深感不安,为何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千呼万唤都不出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暂停上市公司只要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净利润实现盈利即可申请恢复上市,而不是监管部门通常所要求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上述投行人士指出,稍有会计常识的人都知道,只要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在某一年度实现净利润为正数都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因为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冲回、财政补贴、债务重组、第三方捐赠均可以为公司带来报表利润。

  推出退市制度面临考验

  高层屡次表态创业板将实施直接退市制度,为何退市制度依旧难产?

  据深交所网站显示,目前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超过70倍,创业板高市盈率发行可谓是一波又一波。年初新研股份刚以约150倍发行市盈率,刷新了之前星河生物创下的138倍新股发行市盈率最高纪录。

  另外又如大禹节水,尽管上市后公司没有出现业绩下滑或亏损,但去年前三季度不到5%的业绩增长,只能用平淡无奇来形容;此外,股东和高管在限售股解禁后迫不及待地套现,也让这家节水龙头的未来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业内人士指出,“的确,创业板市盈率高达上百倍,在过去一年中演绎出一个又一个造富神话,然而业绩下滑、高管离职套现、批量造富等现象,都给创业板未来增添了一丝阴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他们都表达出对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推出的担忧。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就表示,创业板如此高的市盈率如果真的直接退市,那么投资者的损失将非常惨烈。目前创业板公司的数量不算多,一年的业绩考察期也太短,直接退市将导致投资者无法收回投资本金,亏损巨大,容易引发市场不稳定,且对主板造成示范效应,产生压力。”

  “同时从立法的角度来看,之前制定的上市规定操作性较强,但退市规定则比较宽泛,操作性不够,从操作者的角度来说,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都不希望公司退市,在实际操作中将非常困难。另外,目前A股市场在退市方面的操作经验也存在不足,涉及到如何退、怎么退、退到哪儿等技术层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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