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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个税不仅要提高起征点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1年03月03日09:03

  ■今年民生第一件实事锁定个税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势在必行

  ■当前个税问题不少,征收方法让富人缴税低,改革后不能再让中低收入阶层成个税主力军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起征点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在800元,后自2006年起上调至1600元,自2008年起再度上调至2000元。

  此前因起征点过低和富裕阶层避税等因素影响,我国工薪阶层逐渐成为个税的主要缴纳群体。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近年来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已占到个税总征收额的60%以上,用于调节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逐渐有了“人头税”嫌疑。

  个税改革关乎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把今年民生第一件实事锁定为个税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势在必行。全国政协委员黄海说,我国多年来税收收入增速高于GDP的增长,也高于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速度,现在已到了个税上给工薪阶层减负的关键时候。特别是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个人收入起调节作用的个税改革也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

  在目前物价上涨等背景下,提高个税起征点是还富于民的重要举措。虽然具体幅度还未公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将会有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被纳入免税范围。只有藏富于民,确保工薪阶层的收入有提高,才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促进社会公平,经济发展才会更有动力。

  应当看到,个税改革是一项综合系统的改革,不会止步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目前我国个税征收中还有不少问题,诸如,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同时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复杂,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所以,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都面临优化和转变的需要。

  重要的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正日渐清晰,那就是加强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让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不是使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

  [代表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

  本来是一个需要国家财政关照的群体,反而成了最主要的纳税群体,这是不正常的。

  在国民收入分配构成上,草案内容将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人群比例,有利于形成纺锤形社会结构,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

  个税起征点上调此前一直久拖不决,如今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推出,这将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是政府向公众传递出今后将更加关注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民的信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今后五年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五年,这一时期我国的发展战略将从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民生已被认为是“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当前个税改革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降低了中低阶层赋税负担,等于变相提高了百姓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是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公平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环节。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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