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安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 贺强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0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2亿辆,其中新增汽车销量1800多万辆。据预测,我国2011年汽车产销量将会按照10%-15%的比例高速增长。我国已经成为汽车产销的第一大国。在我国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加。据我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可直接计算的财产损失和保险理赔至少超过100亿元。面对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汽车安全问题。因此,对汽车安全技术的研发及其产业化进程的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在国际上,对汽车安全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汽车安全技术标准及产业化体系。目前,世界汽车安全技术和标准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智能化技术在汽车安全方面的应用日趋广泛。近年来,我国在汽车安全技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例如由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高校和湖南亮财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汽车防撞保护系统-AAPS”,不仅具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而且填补了国内外汽车安全产品的空白。但整体而言,目前我国汽车安全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进程依然滞后,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迫于巨大的成本压力, 汽车整车企业很少主动领导国内汽车安全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不愿意主动增加昂贵的汽车安全设备。
二是中国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技术的了解和接受程度还处在一个萌芽阶段,并且在购买能力约束下,消费者往往优先考虑的是配件价格,而不是高档的汽车安全配置。
三是国内对汽车安全标准体系的规定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并且对很多安全性能没有作强制性要求。在此背景下,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缺乏提高汽车安全性能的动力,汽车安全技术产业化市场主体缺位。
为此,我们提出加快推进汽车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建议:
第一、建议国家成立“发展汽车安全产业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联合各部委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协同推进汽车安全产业政策、汽车安全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的扶持政策、汽车安全评价标准体系等的制定和推广,以培育和扶持发展汽车安全产业。
第二、建议研究制定以新车评价规程(NCAP)为主要内容的我国汽车安全评价标准体系, 客观划分安全等级,规范汽车评价行为。借鉴世界各国推行NCAP的经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法规准入检验、企业设计标准实验、公众媒介对比测评和用户主观感受判断等方面内容的国家汽车安全评价标准体系。
第三、建议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将汽车安全产业列入“十二五”相关专项规划。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安全发展能力。
第四、建议由国家科技部负责将汽车安全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计划。从科研经费、科技力量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汽车安全新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尽快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五、建议中国保监会对通过NCAP评价取得相应汽车安全星级的汽车给予差别化的交强保险待遇,鼓励广大汽车消费者认可并自主选择使用安全星级较高的汽车。
第六、建议公安部在汽车年检环节增加对汽车安全相关评价标准的查验工作。切实加强对汽车安全交通事故的监测分析,切实为汽车安全产业的发展提供安全技术需求及其研究需求信息。
第七、建议交通运输部重点在中长途客运汽车、长途货运汽车、危险品运输汽车、公务用车等特殊领域逐步强制推广应用汽车安全新产品,并加强对汽车安全状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