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芳)来自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昨日,家电以旧换新拉动全国家电消费突破1500亿元,销售新家电近4000万台,回收旧家电逾4000万台。
数据显示,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销售新家电达3971.5万台,回收旧家电4116.1万台,全国已拆解处理废旧家电2364.8万台,拆解率达81.1%。其中,2011年1-2月,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数量、销售额和回收旧家电数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2%、28.9%和26.9%。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原属暂不具备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的地区,现经努力,均已具备拆解处理能力等基本条件。今年2月,经商务部等三部门批准,将上述地区纳入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省份。目前,全国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省市已增至35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2009年6月开始实施,实施时只有9个试点省市,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结束。
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购买以旧换新规定品种的家电,可享受1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