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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请今年年内推出创业板退市机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年03月06日14:50

  每经评论员 叶檀

  证券市场只有上市机制、退市机制有名无实是滑天下之大稽。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接受采访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全社会达成共识,先解决创业板退市问题,再解决转板问题。

  陈委员再次点燃中国证券市场机制转型的希望,希望这次不再只闻楼梯响。

  公众已被忽悠数次。去年“两会”期间,陈东征委员表示创业板退市机制可能年内推出,但同年9月8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出席“证券交易所与可持续发展2010年会”后向媒体表示,下半年很难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没有具体时间表。往前追溯,创业板推出前,2009年4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表示,要“积极推进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板退市机制”,但迄今未见举措。看来,深交所无法推出创业板退市机制,关键不在深交所本身。

  没有退出机制的市场,直接的后果就是扭曲了定价机制。

  购买者定价时,自动排除了创业板退市所造成的折价效应。中国创业板估值过高的原因就在于此。当然,有人会说缺乏退市机制不是造成创业板估值全球第一的原因,只要增加创业板供给即可。这些人显然混淆了以下事实:供求关系市场化与退市机制是维持证券市场健康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即使供求关系均衡,也无法改变缺乏退市机制必然造成的溢价。

  缺乏退市机制、货币泛滥造成的溢价把上市公司逼良为娼,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一些上市公司只需要2亿元的融资额,却在市场上募得了6亿元以上的资金。虽然交易所让上市公司列出超募的去向,但管理层与上市公司心知肚明,中小型体量的公司不可能在半年内就找到需要投资数亿元的大项目,一些公司因此财大气粗、胡乱花钱,在中小企业资金紧张之际,我们却看到了资金大量浪费。

  不推出退市制度,无法倒逼中国证券发行体制改变。看看前几批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完全能够上中小板。没有退市,证监会依然以为中小投资者负责的名义进行审核,A股上市的注册制仍然遥遥无期,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寻租空间越来越大。

  目前在证券市场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寻租黄牛党,在审批者与想上市的公司、地方政府之间充当掮客,有的券商上市命中率特别高,可以开出上亿元的成交天价,有的自然人股东白得以净利作价的原始股,甚至一些官员、学者在中间来回穿梭,不问可知。一些人以为中小企业、中小投资者请命的姿态,反对退市机制,不公平在为寻租寻找道德的华丽外衣。

  创业板上市两年仍然不推退市机制,纠结的资金与利益越来越多,将来退市的阻力也就越大,将会有既得利益者堂而皇之地挟中小投资者之名义以令决策层,让退市机制胎死腹中。

  创业板大多属于成长性公司,退市标准迟迟不定,结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中国证券市场的生态逆转,越是糟糕的壳越有人捧。创业板尤其如此,因为创业板上市时间不长、规模小,与主板上市公司比,基本属于净壳,溢价也就更高,创业板将成为生存环境最恶劣的板块。我国许多备受关注的基金经理中,存在盯紧ST股的逐臭之辈,他们把才能与精力全部集中在ST板块上,等待泥潭蜉蝣一飞冲天的机会。

  一旦创业板成为借壳天堂,后果难以想像,寻租打开大门,掮客四处奔走,良币无处容身,证券市场垃圾遍地,短炒风气日益深厚。扩大直接融资是大势所趋,中小板与创业板是中国民营企业的精华所在,中小板与创业板式微,中国民营企业不可能有前景。

  创业板退市机制的司法救助渠道已在有关方面的视野之内。去年5月,由深交所和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书面发言中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就金融领域和资本市场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并为证券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引导。

  所谓退市导致投资者不稳定,所谓退市不影响估值,或者是糊涂,或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试图继续收获混乱时期的资产溢价。

  坚持不推出创业板退市机制,是对我国资本货币市场继续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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