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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厉以宁:应给农民自建房发产证

来源:东方早报
2011年03月07日14:05
昨天,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预备会,参会代表纷纷“有备而来”。



  小城镇建设的钱哪里来?“卖地”肯定不行,可以给农民发放房产证,这样农民就能通过转让、出租房屋提高收入。

  早报记者 姜丽钧 发自北京

  “小城镇建设的钱从哪里来?卖地的财政方式肯定不可以走下去。”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参加政协分组讨论时表示,今年经济界别委员将分组开展小城市建设调研,探索土地财政以外的发展路径,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可行性。而在去年完成的关于农村住房改革的调研中,厉以宁表示应让农民有一定意义上的产权,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购买力。

  “城里的土地是国有的,商品房有房产证,农村的房子是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能抵押,不能转让,甚至连出租都困难。”厉以宁在发言时表示,去年全国“两会”刚刚开完,四五月份时他就带着经济委员会的委员们到山东、山西等省份开展调研,重点关注农村住房制度改革。

  在经过的一些农村,厉以宁看到,不少农民自建的住房,因为没有任何产权凭证,因此在农业生产缺少资金时不能向银行抵押贷款,甚至也不敢出租。“不少农民担心,没有产权证,出租给陌生人,如果对方占着不走怎么办?”厉以宁说,在不少村子,村民外出打工以后,这些住房就被闲置,无法发挥作用,甚至也容易滋生一些在农村房屋中非法生产、交易的情况。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民不能通过房屋获得经常财产性收入,购买力低。

  “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厉以宁表示,在调研中,他也注意到一些城市的乡村已经开始试点。

  如在山东烟台,一些行政村试点农村住房由城乡建设局发证,在农村信用社可以抵押用以小额贷款。在上海的嘉定区,实行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后,一户农民可以分到三套住宅,分别为110平方米、80平方米、60平方米,自住之余可以用于出租。这样,农民每月有了固定收益,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在山西、河南都有类似的试点。

  厉以宁认为,中国农村住房改革的方向是要扩大内需,让农民有购买力,重要的是农民有财产。他还提出,发达国家的城乡一体化都是双向的,既有农村流入城市,也有城市流入农村,但在中国一直是单向的,而最近浙江义乌正在开展改革的试点。

  厉以宁表示,今年还将带队进行小城镇建设的调研工作,探索土地财政以外的发展路径,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可行性。他认为,小城镇建设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卖地的土地财政方式肯定不可以走下去,依靠地方债务也不现实,因为地方债务最终还是要有资金归还。

  厉以宁建议,在小城镇建设中,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经验,如参考澳大利亚采用公共投资基金的方法,吸引社会资金,同时中央财政也要提供助力。

  录入编辑:茅雯婷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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