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没有法律障碍,上海正在试点。”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6日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吴定富表示,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正在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在此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但不是全面铺开,而是试点先行。
随着我国保障房建设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相关资金需求也大幅增加。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给大家算了笔账:2011年中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十二五”将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据测算,保障房建设需要投入资金1.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大概只出1000亿元,另外1.2万亿元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地方配套资金。
钱从哪里来?在他看来,不能把担子全部压在银行身上,除了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外,他提出“应引入保险资金等社会资金参与”。
专家认为,如何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为保障房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保障房制度长期有效运转的关键,特别是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周期长、资金来源稳定等特点,非常适合参与保障房的投资和建设。与此同时,保险资金错配风险不断积累,投资压力和行业风险加大。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总裁杨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都提交了相关提案,建议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
杨超建议由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牵头,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他同时建议,对行业内部分实力雄厚、内控严密的大型保险企业适当放宽投资自主权,精简非重大项目的审批流程,从而使其能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
马明哲也建议,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提升保险企业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