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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贷搭售理财产品被叫停

来源:重庆商报
2011年03月08日08:51

  本报讯(记者 梁龄)贷款额度紧俏,一些银行要求房贷客户购买一定额度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否则就迟迟不予放款……今后,银行这样的要求行不通了。昨日,重庆银监局进一步规范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并表示,将对银行强行搭售基金及理财产品、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银行不得突破“红线”创新

  近期,针对有的银行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或在办理房贷时强行搭售基金、理财等产品的行为,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在贯彻落实房贷政策新规的同时,要切实规范个人房贷业务。重庆银监局提出具体要求,首先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经营。新受理的业务一律按相关政策执行,不得任意突破政策规定“红线”搞创新。其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切实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工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银行不能随意“涨”利率

  重庆银监局要求银行要严格履行房贷合同,对房贷新规出台前已受理的贷款,如已就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执行。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签合同时说好利率8折,放款时优惠取消”的现象,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来执行,银行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让房贷利率随意“被上涨”。

  同时,银行在办理个人房贷业务时不得强行搭售基金、理财等产品,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市民办房贷

  可“货比三家”

  监管部门同时表示,将对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另据了解,市民在向银行申请办理房贷按揭时,如达不到银行的相关贷款要求,银行有权拒贷或不受理该业务。面对这种情况,市民应理性对待,可以到其他开办有相同业务的银行申请办理房贷按揭业务。由于不同银行的按揭贷款条款也各不相同,市民可以“货比三家”,综合评估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来办理相关业务。

  商业地产

  主城门面租金涨一成

  本报讯(记者 梁龄)“尽管还有1个月到期,但房东已电话通知我,门市房租涨300元/月。如果不继续租,要提前通知他。”在南坪万寿路经营橱柜生意的王先生无奈地说,如果不答应就要另觅他处,之前搞软装饰花的钱就要打“水漂”。昨日,记者走访市内房产中介了解到,与王先生有着相同遭遇的市民不少,近期我市主城大部分旺铺租金上涨,涨幅在10%左右。

  门面续约租金要涨

  “说起涨租金这个事都郁闷。”王先生说,他在南坪万寿路经营橱柜生意已有3年,上周接到房东涨房租的电话后,他一直很矛盾。房东说,今年物价较高,房租也要提高,每月上涨300元。左邻右舍的门面都在涨,房东还建议王先生去打听一下行情。王先生说,四年前他租下这个60平方米的门面做橱柜生意时,与房东签租赁合同时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三年期满后才能涨价,涨价幅度以右隔壁同面积的门面为准。

  王先生说,租金上涨后将降低他的收益,他虽然想另觅新址。但现在撤场的话,花了4万多元搞的软装修房东不会买单。另外,还可能流失部分老顾客。

  门面租金涨幅高于住房

  中原地产重庆公司副总经理何伟坚介绍说,进入3月份后,渝北区、九龙坡区、渝中区、南岸区等地旺铺门面租金涨幅和租赁成交量,均高于住房,很多黄金地段的门面已供不应求,租金涨幅在10%左右。

  而钢运置业等中介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今春门面涨价幅度高者达10%左右,而需求则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0%~30%。同时,江北、南坪等成熟商圈的一些门面转让费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门面租金上涨会成常态

  房产中介人士认为,随着外地大型卖场涌入带火了一些以前人气并不旺的商圈,黄金地段商铺资源减少,使得供需关系相对紧张。同时,每到3月左右,都是续约旺季和新开店的旺季,随着物价上涨,急于回收成本的房东们也会选择此时提高租金。

  业内人士预测,通胀预期增强,部分投资客投资思路开始从长期持有向抗通胀转变,为提高回报率,租金上调是情理之中的事,门市租金上涨或将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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