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谢卫在两会上提交了自己的提案。谢卫建议新股发行参考财政部对国债招标所使用的美式招标法,即企业确定最高融资额上限及拟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市场所有参与者均可按自己的报价与数量参与新股认购,新股最终按价格高者优先配售的原则进行分配,直到某一价格之上达到融资额或者拟发行新股被认购完毕。对于他的观点,笔者十分认同。
新股发行要走市场化的路子,把定价权交给市场,这是大家的共识。完全的市场化应由市场的全体投资者即谢卫委员所说的“市场所有参与者”自由报价定价。
全体投资者自由报价与现在的询价机构定价会产生两点不同:一是高报价会让拟上市公司多募集资金,只要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严格、得当,多募集资金会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二是挤掉了现在存在的在一级市场申购在二级市场抛售的“打新”食利层。当然,现在的询价制,暂时也不要废除,询价制和全体投资者自由报价制可以并行,逐步过渡到全部由投资者自由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