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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获保监会备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年03月10日02:57

  中国太保3月9日宣布,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正式通过了保监会的备案。

  据悉,该债权投资计划是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后的第一单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太平洋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

发起设立“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开创了保险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不动产的先河,为公司继续保持在另类投资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了解到,“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计划募集资金40亿元,主要用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区建设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上海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公共租赁房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计划从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大局出发,结合2010年保监会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的实际情况,既做到大胆创新,又精心选择优质的投资项目。考虑到投资的安全性,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在深入分析了相关政策和市场主体之后,最终以债权形式投资上海地产集团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并选择较好的投资项目、资质良好的偿债主体和实力雄厚的担保方。

  据悉,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为该债权投资计划设计了具有保底收益、不设封顶收益的浮动利率机制,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同时,保障了保险资金较为合理的投资回报。

  业内人士认为,该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的标的作为上海首批公共租赁房项目,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公共租赁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将带动更多的保险资金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为国民经济发展及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债权投资计划期限一般较长,符合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期限长的特点,可以和保险资金的久期相匹配,有助于实现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同时,债权投资计划与股票、债券类资产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相关性较小,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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