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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申请“文件保密权”遭小股东质疑

来源:《证券时报》
2011年03月10日01:55
  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香港高等法院昨日就中信泰富于2009年底申请“文件保密权”一事开始聆讯,预期将进行到本周五结束。

  据悉,中信泰富2008年10月曾发出盈利预警公告称,因进行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交易,导致公司账目严重亏损近155亿港元。但是令投资者质疑的是,有消息称中信泰富董事局其实早于9月7日就已得悉有关风险,却拖延了将近6个星期后才对外公布消息,以致公司股价出现连续大跌,令不少中小股东蒙受损失。之后,香港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于2009年4月高调介入,并在中信泰富位于香港的总部大楼搬走过万份文件调查关于公司外汇买卖巨亏一案,而中信泰富随后又于2009年底就上述文件向香港法院提出申请保密权。

  昨日,有到香港高等法院旁听的中信泰富小股东代表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质疑公司向法院申请文件保密权的做法,是否要为其犯了错的员工开脱。这名代表表示,中信泰富外汇买卖巨亏事件发生已将近三年,但有关部门对于中小投资者投诉的调查工作进展缓慢,也欠缺透明度,“希望这件事可以尽快予以解决,让我们小股东了解事件更多的最新情况,使事件更明朗化!”

  中信泰富的代表律师昨日向媒体介绍称,目前正在对有关文件进行分类,以决定哪些文件涉及申请保密权,并预期有关工作需时约10个月。但有消息称,香港律政司认为中信泰富分类文件所需时间过长,要求其在4个月内,即7月份之前完成相关的分类工作。之后,中信泰富的代表律师又表示让步,建议于10月份完成,并强调目前已增加双倍的人手处理文件分类的工作。

  另据悉,中信泰富此前已向香港证监会递交了6份涉案的文件,但公司同时发表声明,要求这些文件不可用作审讯或其它用途。香港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双方很可能还需要就这6份文件的保密权问题进行辩论。

  作者:吕锦明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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