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浩娇)作为*ST大水的第二大股东,自然人储辉的套现步伐已经大步迈开。最新公告显示,3月4日和3月8日两天,根据减持均价和减持股数计算,储辉已将9860.11万元收入囊中。
3月4日,储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9.49元/股的减持均价,共减持600万股,占总
股本比例2.88%;昨天,*ST大水发布公告称,储辉于3月8日再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39万股,减持均价仍为9.49元/股。此前,储辉作为*ST大水的第二大股东,共持有公司2000万股,占股本比例为9.61%,经过这两次减持后,储辉持有公司股数仅余96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62%。公开资料显示,由于大水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山西大同南郊支行及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07年12月31日裁定拍卖大同水泥集团持有的大同水泥12240万法人股,其中2000万股股权由储辉购得。
但在2009年3月,大同市国资委根据2007年12月29日与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签订的重组协议,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储辉所持有的2000万股权申请保全,山西省高院裁定对储辉所持有的20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予以冻结。去年12月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解除了对储辉2000万股的冻结,今年2月25日,储辉持有的2000万股由于股改限售股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