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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加盟范本出台 加盟商门槛有所提高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车利侠
2011年03月10日11:27

   本报讯 继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企业后,国家邮政局近日又公布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关键内容之一是要求加盟商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据悉该合同示范文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公布的示范文本对快递行业特许人资格、被特许人资格做出了详细说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都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根据2009年9月1日颁布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者必须是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业内人士认为,这对快递企业旗下的小加盟商是个门槛,因为目前快递企业县一级分支机构加盟费甚至不到1万元,小加盟商投入几万元就能经营快递业务。

  此外,示范文本还对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义务进行了规范,要求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统一的经营模式、员工培训、店面装潢、设备采购等产品及服务,而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或超范围经营给特许人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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