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据统计,2010年国内二手车交易超过380万辆,发展势头良好。但国内目前二手车税收体系仍不完善。目前二手车经营过程中的增值税为车辆销售额的2%(全额作为税基),征收依据是:仍把二手车视同为废旧物商品(废旧物增值税为销售全额的4%)减半收取,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在现行税收政策下,实体经销公司经营负担较重,消费者会因较高的消费成本对二手车交易望而却步,从长远看还会导致二手车整个市场发展受限。
对此,应支持国内二手车市场发展,调整优化二手车业务税收政策,给二手车买卖减税。
早报记者 俞立严 发自北京
录入编辑:薛冬霞
(责任编辑:姜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