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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维权保证消费信心能更好改善民生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11年03月15日15:35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主题是“消费与民生”。这个主题的意思不难理解,因为消费与民生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拉动好消费,扩大了内需,自然有利于民生改善,而民生改善了,更利于促进消费。

    不过,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这个主题多少会显得有些宏大。长久以来,在消费者心中,3·15这个节日符号标注的维权价值,恐怕是任何宏大叙事也祛除不了的。而在这样一个经济学常识深入人心的年代,老百姓其实已经很清楚消费包含的民生意义。消费能够促进生产,成为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问题是,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充足的保证,消费动力不过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就在前些天,有关内地游客与香港市民因为抢购奶粉打架的事情,曾引起不少关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很同情到香港去抢购奶粉的妇女同胞”,“因为问题奶粉导致内地消费者缺乏信心”。如果消费者维权总是陷于尴尬,无疑会很容易失去消费信心。因此,对于3·15来说,最需要放大的,其实还是维权意义。但必须承认,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还原市场公平公正问题上,我们仍然有着漫长的路要走。

    在消费问题上,不能在没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去过多诉求消费者践行更加宏大的责任。诚然,对于当下经济发展来说,每个消费者都应该承担起相关的道德与责任。但是,如果相关部门不能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充分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而是过度强调个体消费者的道德责任,就很容易使消费与民生问题陷入更多尴尬中。

    不久前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说:“现在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很不好意思,这件事情我们很不好意思。”这样的道歉与检讨,无疑表明了政府在消费问题上的公共责任承担精神。厘清了这样的关系,现在我们也就应该理解,当前真正处理好消费维权,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事真正做到位,消费拉动内需,促进民生才不会成为一个虚空的口号。

    总之,不能偏离维权视角去过多奢求于消费者的责任。现在最需要的,还是通过民主、法治与文明等等手段,来处理好市场道德、政府监管、法律失灵等等问题。唯有这样,才能给消费者以信心,给民生以希望。

    【网友声音】

    ●xfyms:现在很多商家都把3·15当作了促销日。而一些部门则把3·15当成了自己的“政绩”宣传日。

(责任编辑: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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