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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之殇与城市“大避难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3月16日03:01

  在国外,日本东北部海域11日发生里氏9.0级大地震并引发海啸,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国内,偏远的云南盈江县遭遇5.8级地震,25位同胞罹难,28万多人受灾。而更早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更是让人哀伤刻骨,忧思难忘。

  地震突袭,地动山摇;灾难之下,没有国界地域与种族文化之别,只有生命之殇,唯有切肤之痛。在灾难面前,掌握了现代科技力量乃至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的人类,显得那样的脆弱。所幸,哀痛之中,我们很快擦干泪水,自救与他救,戮力同心。无论是在日本,还是在国内,越来越高效运转的应急救援制度和能力,越来越淡忘种族印记的生命悲悯,可圈可点可歌可泣。

  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他救,是人类应对自然灾难突发的“两条腿”。“两条腿”走路,方不至于让卑微的人类生命在庞大的自然力量中无声无息无力无语地消逝。频发的地震和诸多灾难之殇,日益考验着“两条腿”并行的效力和能力——在这其中,发挥城市的“大避难所效应”就是一个重要课题。

  这一次的日本大地震,日本国内立即启用和临时征用了很多应急避难所,据当地媒体的消息称已经容纳了近百万人。应急避难所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亮点。但避难所的力量仍显不足,作用还可以更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的“经验”和“教训”也足以拿来改进我们己身,进一步强化我们的防灾应急救助体系。

  事实上,我国随着城市人口的日益密集和高层建筑的日渐增多,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也显得更加重要。建设避难所并不取决于城市本身可能发生多少灾害,而是一旦灾害发生,必须要有足够的躲避场所来容纳城市人口,挽救生命于累卵之间,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预先设立并规范管理使用应急避难场所,是城市安全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平时可供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和停车等,城市突发灾害事故时能紧急避难。

  近年来,国内中心城市纷纷建设避难场所,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北京,元大都遗址公园作为避难场所已经建成,目前还有20多个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应急避难场所;上海市到2012年底,将建成2~3个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等物资库,并配备通信设施的I类应急避难场所,可供受灾居民避难30天以上。而深圳市共选址布局固定避难场所452处,最高可容纳600万人避难生活。希望这样的做法和理念能尽快普及,得到更多城市管理者的效仿。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它不仅应该是美丽和现代化的,还应该是安全和可避难的——在灾难到来之际,美丽的城市在第一时间化为“大避难所”,这本是城市的责任所在。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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