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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分清“包修”和“保修”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3月17日05:57
  昨天,中消协联合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一定要分清包修和保修,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对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一些家电商家为了推广产品,不断延长产品的保修期,扩大产品保修类别,增加保修部件的范围,提出各种售后维修服务的保证条款或维修服务责任义务承诺。有的企业自称对主要部件保修6年,有的甚至称保修10年。

  对此,中消协和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发出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时要分清“包修”和“保修”,尤其要对“保修”承诺的条款多加注意。“包修”是由国家特别规定的,明确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明确指出是最低限度。而“保修责任”则是商家自定的,是商家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

  对商家提出的“保修”条款,消费者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注意产品“保修”的品类名称责任范围,注意免责条款部分;要注意“保修”的有效期限,因为这个期限可能按整机和主要部件分别标注;要索取有效的“保修”凭证,看凭证上写的内容与口头承诺的“保修”责任是否一致等。

  两协会共同呼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袁国礼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孟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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