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瘦肉精”丑闻公布后,虽然农业部、商务部等监管部门以及涉事企业双汇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不得不反思的是:“瘦肉精”早就被列为禁用药品,而我们的监管部门为何层层失守?近年来,“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镉大米”等在不断地敲着警钟,如何才能
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上演?食品安全领域再起晴天霹雳。
如果不是源自央视的报道,相信大多数人不会将“健美猪”与双汇集团联系在一起。
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15日播出“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的调查披露,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有部分流向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事件曝光后,虽然农业部、商务部等监管部门以及涉事企业双汇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不得不反思的是:“瘦肉精”早被列为禁用药品,我们的监管部门为何层层失守?近年来,“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镉大米”等在不断地敲着警钟,如何才能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上演?
双汇卷入“瘦肉精”丑闻
据了解,在江苏南京的菜市场,一种被称为“健美猪”的瘦肉型猪肉十分畅销。据销售人员介绍,这种猪肉由于肥膘少、脂肪低,所以很受欢迎。据屠宰户介绍,这种瘦肉型猪体形较好,一个个拱背收腹,屁股浑圆,肌肉结实,他们行内戏称为“健美猪”。但据杀猪的工人透露,这种猪之所以体形健美、瘦肉多,是因为在养殖的时候,吃了一种特殊的饲料。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这些“健美猪”来自河南省。而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等十几家养猪场,都在养殖这种肌肉发达的“健美猪”。而养殖的“诀窍”就是在饲料里添加“瘦肉精”,一千斤饲料加120克。这种加“瘦肉精”喂出来的猪,不但卖相好,而且还能多卖几十元钱。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在央视记者随后的暗访中发现,一车“加精”猪,在动物检疫站没有经过任何检疫,就买到了这批猪的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随后,这车猪被送进了济源双汇公司。一个多小时后,这辆车从双汇公司大门内缓缓驶了出来。猪贩告诉记者,车上的猪全部被双汇公司收了,而且没有进行“瘦肉精”尿检。
这也得到了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生猪采购的业务主管宋红亮的证实。宋洪亮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这种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而且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一些。这种猪停喂“瘦肉精”一周后,送到他们厂里卖的时候就不容易被查出来。
触目惊心的事件被曝光之后,双汇集团上市公司双汇发展(000895)3月15日下午开盘后死死地封住跌停板。
3月16日,双汇集团紧急停牌,发布公告承认了“瘦肉精”事件系子公司所为,并为给消费者带来困扰道歉。双汇集团在声明中表示,已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并派出集团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进驻济源工厂进行整顿和处理。并要求下属所有工厂,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另据了解,有媒体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商务部当天即责成河南、江苏省商务主管部门调查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于16日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同时,商务部已要求双汇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立即查封了报道涉及的16家生猪养殖场,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及134吨猪肉制品全部封存。相关部门还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全面彻查。并表示,深入调查违法行为,查清“瘦肉精”的来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凡涉及的县市的畜牧局长全部停职。目前已经有6名涉及此事的违纪人员遭到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
受此影响,目前各地超市已经掀起了相关产品的下架潮。
监管为何层层失守
据了解,“瘦肉精”指的是一类动物用药,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至于究竟摄入多大量,如何导致恶性肿瘤,有关病例研究国内外尚无定论。但是,近几年,各地“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多年来,农业部一直将“瘦肉精”监管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持续增加投入,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早在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禁止在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并将“瘦肉精”列入年度例行监测计划,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求监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一头猪从生长到宰杀,最后流向人们的餐桌,要经历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几大环节。目前,这几大环节都有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把关。按常理,即使一些加“瘦肉精”喂出来的猪,就算是在养殖环节没有被发现,那么到了贩运、屠宰和销售环节,也应该遭到查处。但事实并非如此,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违禁使用“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瘦肉精尿检”、生猪检疫等如同走过场,有的“尿检”甚至用人尿冒充,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
养猪户称他们铤而走险偷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非就是为了使养成出栏的猪看上去卖相好、更容易出手。“使用瘦肉精比不用瘦肉精的猪,每头能多卖几十元钱。”然而,这条黑色利益链条的背后,流通监管体系疏漏和品牌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也难逃其责。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我国食品生产流通属于“分段管理”,仔细算下来,有7部法律与8个部门在管着猪肉,但往往最终却是谁也没管好,追究起来也不完全是某一家的责任。
“我们的监管往往就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且这只猫还经常打瞌睡。比如说在生猪流通渠道,所谓的抽检往往是流于形式,交钱放行。”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理事、高级畜牧师梁皓仪说。他还指出,监管部门除了要加大抽检力度,还应当重点加强对猪贩子的监管。
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让人神经紧绷。
2008年,三鹿风波震惊全国。三鹿风波发生后,9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不合格奶制品退货退款和召回、销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销毁不合格奶制品”,要求严格监督“召回、销毁工作”。三鹿公司也已破产重组而收场。
然而,乳品界并没有充分地吸收此次事件的教训。2009年年底,陕西金桥乳业和上海熊猫乳品接连被查出产销三聚氰胺超标乳制品。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之后的调查发现,这次三聚氰胺的来源,居然是2008年三鹿风波后被召回却并未销毁的问题奶粉。
除了乳品行业外,说起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许多人的脑海里立刻会立刻浮出一串名词:地沟油、苏丹红、毒粉丝、假冒五常香米、人造假豆腐、镉大米,等等。
专家表示,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不胜枚举,关键原因之一,就是利益诱惑人的堕落,利益引诱人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道:“……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这充分说明了一些人的利欲熏心,直接导致了这些人间悲剧。
也有专家指出,造成食品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商家不讲诚信、为追逐利益造假掺假;其次,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法律以及监管力度有所缺失;第三则是消费者本身对食品信息的了解不清导致错误选择。
要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就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监管体系。而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说,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取得了不少成就。比如,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结束了此前食品监管中没有统一适用的法律的局面;又如,由副总理李克强出任主任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是在行政系统内完善组织架构的体现,以强化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专家表示,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缺的不是制度,是制度没能有效执行。且利益引诱之下的人性堕落,直接冲破了起码的底线。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联合来自12个省(区、市)的439名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这个议案的核心思想,其实就是沉疴需要猛药。
不过,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难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