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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缨保障房工程 中国太保试水第一单

来源:金融时报
2011年03月21日10:59

  在刚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成为“纲要”的重中之重,其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

  然而,作为利国利民的好事,保障房建设却因资金匮乏一直“举步维艰”,为加快城

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纲要”要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

  消息传出,关于保险公司可参与保障房建设资金支持的讨论就不绝于耳。事实上,近期,,一些险企大鳄纷纷向保障房抛出了“橄榄枝”。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自主经营、自担风险。3月9日,中国太保率先试水第一单。而日前中国人寿也透露已与北京、重庆等地签订了投资保障房的合作意向。

  动态太保试水第一单

  3月9日,中国太保宣布,近期负责其保险资金运作的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正式通过了保监会的备案。中国太保与承担多个保障房建设项目的上海地产集团达成协议,牵头以10年期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40亿元,用于上海部分公租房建设,即用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区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据悉,这是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后的第一单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从关注民生工程的角度,建议发挥保险资金改善民生的作用,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此前已向“两会”提交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总裁杨超也在今年提交的全国两会提案中建议: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则在两会热议保障房建设中明确表态,“我们希望能参与保障房建设”。

  析因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1.2万亿

  “十二五”期间,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使得保障房占比达到20%。据了解,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三个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拨款,约占总投资的10%;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各地政府土地出让金中划拨10%-20%。

  以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为例,马明哲在提案中表示,总投资额预计将超过1万亿元。在今年两会期间,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明确表示,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方面,中央财政大概只出1000亿元,另外超过1.2万亿元的资金需要地方配套。不过,受困于超过4万亿元的债务缠绕,地方政府并没有多少真金白银可用于保障房建设。

  指望房地产企业也不现实!作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其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融资困难较大。

  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3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个积极的信号正好与保险资金一直苦于寻找合适的长期而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谋而合。事实上,2010年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的出台,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扫除了制度障碍。

  那么,保险资金能够为保障房建设提供多少“弹药”呢?《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这意味着,目前保险资金可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最高限额约为5000亿元。此外,两会期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对外表示,2011年全国社保基金规模将接近1万亿元,用于保障房项目的投资可达500亿元。

  这意味着,包括险资和社保基金2011年最多能够直接填补保障房建设一半的资金缺口。

  作用缓解险资资产负债压力

  险资机构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背后,是保险资金长期资产的配置压力。据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今年两会的一份提案称,目前,保险公司中的寿险负债期限平均超过15年以上,而当下保险资金可运用的投资渠道,平均期限不超过10年,寿险资产运用存在着比较大的资产负债久期缺口。

  马明哲认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要求,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不动产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在马明哲看来,这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有效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

  此外,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马明哲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建议实施税收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认为,保险资金适合长期投资,不仅要考虑收益率,还要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等因素。

  从保障房建设的回报来看,政府规定的保障房利润率只有3%-5%。虽然不及商品房的高额收益,但是几乎没有政策风险。

  据了解,中国太保“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设计了具有保底收益、不设封顶收益的浮动利率机制,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同时,保障了保险资金较为合理的投资回报。

  可以参照的案例是,2月26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南京市保障房公司等签约,将30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投入南京保障房建设。据悉,这笔贷款期限为2年11个月、利率6.05%,并由民生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马明哲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赋税。对于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而郝演苏则指出,“保险企业首先是商业机构,具有逐利性,保险公司应该坚守一个原则,即不可能拿着老百姓的养命钱去做效益低下的"政策性慈善项目",只有在比例控制范围内才可以去做。”

  作者:高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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