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关于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的公告,不啻在市场投下一颗“深水炸弹”。以下几方面问题值得关注:
其一,2006年11月,绿大地首度闯关IPO,曾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此后,绿大地却成功上市,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及相关保代当年显
然没有真正做到恪尽职守,证监会发审委亦没有把好关。其二,绿大地股价因之暴跌超过三成,投资者损失惨重。如果何学葵最终罪名属实,投资者固然可以依此对公司进行索赔,但保荐机构及保代同样应承担责任。
其三,绿大地是否会成为被强制退市的第一例?
当年美国安然公司因财务造假,导致股价从90美元暴跌至30美分,最终走向没落。为安然服务的著名国际会计事务所安达信也倒闭关门,并由此引发美国世通公司的丑闻,后者随之宣告破产。安然、世通的丑闻,却促成了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诞生。
在A股市场,财务造假或欺诈上市的违规成本却要低得多。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更需要中国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这不仅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更是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基本诉求。(曹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