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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来源:《证券时报》
2011年03月22日10:18
  发改委网站3月22日消息,发改委近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发改委称,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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