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证据显示中信泰富涉及串谋欺诈,六份内部重要文件将解封供警方进一步调查。据香港媒体报道,代表中信泰富的大律师冯庭硕表示,中信泰富会考虑是否上诉,申请暂缓执行。
香港高等法院这份编号为HCMP767/2010的宣判书显示
,早在2008年9月7日,中信泰富已意识到该公司财务出现问题,即公司在澳大利亚外汇市场巨亏达147亿港元。当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在港交所发布盈利预警,计入已终止合约产生的亏损7.55亿港元,据悉当时中信泰富亏损最多至155亿港元。就在中信泰富发出盈利预警后两天(10月22日),香港证监会即开始展开是否涉嫌违规的调查。
香港高法的判决书指出,在得知公司出现巨大亏损及发布巨亏公告之间,中信泰富旗下大昌行曾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无重大不利变动”。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中信泰富此番公告是对外界和公众有意隐瞒已知或预期巨大亏损的明显表现。
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期间,中信泰富先后向中银香港、工商银行和日本三菱东京UFJ共借贷17.5亿港元。判决书显示当时批准相关借贷决议的是中信泰富财务委员会,包括当时的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等四位前董事。同时,在向银行借贷时也并未透露该公司在衍生品方面出现财务危机。
2009年3月16日,香港警方介入该事件调查。2009年4月8日,中信泰富创始人荣智健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被迫辞职,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常振明被派至香港任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两大要职。
今年3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时,中信泰富的代表律师表示将在今年10月完成文件分类,并递交给律政司。
此前,中信泰富已递交了六份涉案文件给香港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