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3月23日电(记者 郭嘉轩)“千湖之省”湖北在“世界水日”前夕公布了该省《2010年水资源公报》。公报显示,湖北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水功能区达标率仅52.4%。
我国目前对水功能区采用两级区划:水功能一级区分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四类;水功能二级区是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中,再进一步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七类。
《2010湖北省水资源公报》显示,在对该省189个水功能区进行的达标评价中,水质达标的水功能区只有99个,达标率为52.4%。具体而言,河流水功能区按照长度评价,达标河长只占56.9%;湖泊区按照面积评价,达标面积仅占38.3%。各类不达标的水功能区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金正鉴表示,针对这一状况,2011年湖北将探索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控制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全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要加快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建立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强化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
作者:郭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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