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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波:新能源汽车如何跨越发展瓶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吴学安
2011年03月30日08:47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日前(3月26日)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发言时说,“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据透露,工信部牵头制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已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不日将批复公布。

  在去年举行的联合国气候谈判会议上,科技部发布的《中国2010发展中的清洁能源科技》报告提出,2010年底我国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应用2万辆新能源汽车。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发展到100万辆以上,2020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达到千万辆级,实现中国汽车工业的技术战略转型。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指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以及燃料电池等实用新型能源的汽车。此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业内人士指出,这表明电动车是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目前的补贴政策基本能覆盖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成本。补贴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动力电池行业是重大利好。

  回过头来看,尽管国内新型能源汽车研发已起步多年,但目前仍基本停留在样品和展品阶段,距离市场推广和商业化运作还有很大距离。早在2005年7月1日,中国就开始实施了汽车燃油消耗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虽说这项限制性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但由于缺乏激励性机制,对于新型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难以起到应有的功效。究其原因,目前,新能源汽车在研发方面仍面临着瓶颈制约:一方面,中国研发和推广新型能源汽车往往是以产品为中心,“单一化”的发展模式成本高、风险大,尤其是节能环保意识还未深入人心,推广应用面临现实制约因素;另一方面,新型能源汽车工业配套系统尚待完善。如一种新能源走向市场,市场可行性调查、新能源安全使用测试以及市场配套服务等都需有完整的系统支持,否则不具有操作性,而这一点正是中国新型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短腿”。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汽车能源多样化在发展初期,一般都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引导。在促进汽车能源多样化研发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更不可替代。因此,政府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时,理应调整思路,从单一项目的科技攻关走向产业攻关,其力量应该首先集中于公共服务领域,先行搭建一个新的产业服务链条。

  一方面,制订标准。从各国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汽车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汽车节能标准和环保标准是推进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前提。既要择机出台各类燃油经济性标准,以及混合动力、气体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节能标准;又要增加机动车节能性等级标准制定、认证和分类管理工作,符合高节能标准的机动车可以赋予节能等级标识。

  另一方面,加大投入。刚刚进入市场导入期的新型能源汽车,由于其生产成本短期内难以大幅度下降,消费者一次性支出往往很大。如一款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费用要比相同配置的汽油发动机汽车多4000—5000美元 ,且在短期内难以通过节油来回收投资,单纯依靠消费者自身的节能环保意识来推广昂贵的“绿色汽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政府应建立有系统的财税激励政策,来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大众消费。在购置环节,通过购置税、一次性购买补贴的财税激励政策,来鼓励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只要政府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企业作创新的主体,产学研要更好地结合,行业组织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搭建更多的平台,消费者更加理性、科学地消费。只有进行协作,风险共担、成果共享,新型能源汽车产业才可能获得实质性的发展。

  作者:吴学安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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