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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商应对锦湖轮胎用户给予双倍赔偿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林河 骆珊珊
2011年03月31日14:02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中之重,汽车安全也是历年来被广泛关注的热点。就连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亦盯上了汽车配件企业,曝光了全球十大轮胎企业之一、国内配套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韩国轮胎品牌—锦湖轮胎大量使用返炼胶的造假行为。

  3月23日,锦湖轮胎中国区总裁李汉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锦湖轮胎正在制定召回的标准和细则,由全国的经销商网点和部分汽车4S店实施召回问题轮胎,凡是属于召回范围的轮胎,都将给予免费更换按照标准工艺流程生产的新胎。

  然而有业界人士指出,锦湖轮胎目前在华没有广泛的销售机构,也没有完整的客户信息,召回具有很大难度。而作为直接责任人,各大车企应依法承担对消费者赔偿的责任。

  质检总局:开展专项整治

  作为国家的主管部门,在锦湖轮胎违规操作被曝光后,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已会同有关部门向全国发出通知,对全国的轮胎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派出总局督导组赴天津,督导地方开展查处工作。

  3月18日,国家认监委表示,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锦湖违反作业标准和轮胎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了会商研讨。

  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对锦湖轮胎的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其后,在3月25日傍晚,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发布消息称,将针对被晚会曝光的锦湖轮胎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大处置工作力度。

  相关公告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大处置工作力度。一、责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锦湖轮胎天津工业有限公司召回活动加强监督。二、作为重点产品列入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方案。质检总局已经联合工信部、工商总局,对轮胎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如发现锦湖轮胎鼓包、开裂等相关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12365质量热线进行投诉。”

  质检总局新闻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质检总局十分重视此次锦湖轮胎事件,并就该事件召开多次研讨会议,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亦在进行中。对锦湖轮胎事件,不接受媒体的个别采访,如有进一步消息将及时对外发布。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关于调查结果,始终未有公布。

  整车厂商:应承担赔偿

  据悉,此次央视3·15晚会事件并非锦湖轮胎首次被曝光质量问题,但是却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实际上,早在2009年时代周报等媒体就做过系列报道,锦湖轮胎因出现“鼓包门”事件被国家质检总局进行过点名批评,在过去几年的投诉报告中,锦湖轮胎亦一直榜上有名。而在坊间,更是早在2008年就有车主抱怨锦湖轮胎容易出现“鼓包”的现象。

  然而,锦湖这个汽车业的“三鹿奶粉”式企业至今仍未被查处。

  业界人士分析认为,由于轮胎是车身上唯一不印有整车品牌标识的零部件,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给轮胎的责任认定增加了复杂性。车主投诉一般被认定为使用不当,而相关产品的检验实验室均由企业自行设立,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导致举证难、鉴定难。而目前国内整车厂商在责任认同上的不约而同的“沉默”,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据了解,锦湖轮胎的销售渠道分为两种,一种是为整车企业的车型进行OEM配套,一种为消费者自己购买。而锦湖轮胎的销售渠道中为整车厂商配套的比例占高达80%。

  国泰君安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欣表示:“轮胎只是整车中的零部件,一般来说,车主只关注整车的认证,而不会注意零部件是否有认证,这一向是由生产整车的厂家来把关的。国家对这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车主要维权,可向出售整车的厂家提出诉讼,然后再由厂家向轮胎生产商提出诉讼。”

  有业内人士指出,央视报道提及的锦湖轮胎生产过程,是明知会产生危害性而有意为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相关部门彻查后证实锦湖轮胎生产过程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依法提出双倍赔偿。然而,他强调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逐一去做鉴定成本太高,锦湖轮胎应联合整车厂迅速启动召回,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这个责任应该由整车厂及轮胎企业主动承担,配合去做召回,而不应是消费者单独行动维权,这样消耗的社会成本太高,不利于解决问题。”

  此外,邱宝昌还强调,使用锦湖轮胎的公众,没必要感到恐慌,轮胎的安全风险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召回制度:急需完善

  锦湖轮胎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自从锦湖轮胎违规操作被曝光以后,公司高层不断开会商讨对策并对召回方案进行研究,但由于国内轮胎召回并无先例,而且此次事件涉及范围很广,因此细则迟迟未能公布。

  事实上,因为轮胎存在问题而进行的召回,国际上早有参考案例。10年前,福特发现旗下一款越野车型使用普利司通的凡世通轮胎存在安全隐患后,花了30亿美元对配套凡世通轮胎的车辆进行了召回,这曾让福特元气大伤。

  此外,在美国亦有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车辆安全或者环保时,车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轮胎是安装在整车上,如果发现轮胎有安全隐患,整车企业应主动召回,消费者买车是对整车厂的信任。

  然而国内整车厂商选择了集体回避,尽管多家整车厂商表示要检查锦湖轮胎的质量问题,但并没有一家明确表示要召回整车。

  据了解,去年10月工信部已经制定了《轮胎产业政策》。该政策明确规范了各类经济主体在轮胎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行为,轮胎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达到技术规范并实行“三包”服务,方能进入市场,严禁经销无“三包”服务的轮胎;此外,政策还特别指出,建立轮胎(包括翻新轮胎)召回制度。但至今未有强制性规定出台落实。业内人士称,正是轮胎召回制度的缺位,为生产企业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

  “过去轮胎被认为是易损品,因此不在‘三包’范围内,但从锦湖轮胎案可见,轮胎存在的安全风险很高,相关部门应重视,并重新审视相关规定,做出相应调整。”邱宝昌说道。

  业界亦认为,这次的“锦湖轮胎案”可能会引起国家质检总局关注,制定一些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比如把轮胎等一些重要零部件作召回处理。

  而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被寄望或能改变当前尴尬的局面。

  应追查 锦湖轮胎历史问题

  被央视3·15曝光后半个月过去,锦湖轮胎方面仍没有拟定出召回的细则,而众多整车制造商,纷纷表示第一时间停止采购前者产品的同时,或多或少也在消极地等待新的消息。

  锦湖鼓包由来已久

  作为全球十大轮胎企业之一的韩国轮胎品牌,锦湖轮胎因在中国大量使用返炼胶进行生产,遭到了铺天盖地的指责,天津工厂停产整顿、3C认证被保留,中国区总裁李汉燮公开道歉但收效甚微。这个一直投诉不断却又屹立不倒的企业这回看似无法再轻易脱身了。

  早在2006年7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就对锦湖轮胎发出过质量警示,由于轮胎侧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锦湖轮胎的9款轻型卡车轮胎、共78321条被召回。

  在国内,从2007年开始,锦湖轮胎的鼓包事件也接连不断。2007年-2008年,锦湖轮胎遭遇“断裂门”,部分车主指锦湖轮胎4606批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008年,锦湖轮胎配套别克凯越轿车出现“异常鼓包”现象,相关车主成立QQ群集体维权。随着车主维权影响力的扩大,锦湖轮胎迫于压力作出回应,承认别克凯越配套的轮胎确实在使用中出现过鼓包现象。

  而最为业界关注的是两年前国家质检总局点名锦湖轮胎和韩泰轮胎的鼓包问题收到消费者投诉较为严重。

  为何多年来消费者对锦湖轮胎的产品投诉不断,这个企业却一直安然无恙?相关的监管部门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消费者有权知道真相

  大量使用返炼胶进行轮胎生产,容易导致轮胎易爆、鼓包等问题,严重影响轮胎的质量,也增加了汽车的安全隐患。作为一辆汽车上唯一没有刻上整车企业车标却至关重要的零部件,轮胎一旦出现问题,危及的将是消费者的生命。当他们诉诸维权时,却一般处于弱势。

  在国内,轮胎使用出现问题,一般被经销商或厂商解读为“使用不当”。“2480万个轮胎都没有出现鼓包那只有上帝才能做到,现在锦湖轮胎出现的鼓包情况,绝大部分都是使用不当造成的,和质量无关。”锦湖轮胎相关负责人曾向时代周报记者这样说道。由于缺乏专业鉴定能力,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协助,消费者在举证、鉴定方面困难重重,并绝大多数以败诉告终。

  去年10月工信部已经制定了《轮胎产业政策》,明确规范了各类经济主体在轮胎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行为,轮胎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达到技术规范并实行“三包”服务,方能进入市场,严禁经销无“三包”服务的轮胎。该政策还特别指出,建立轮胎(包括翻新轮胎)召回制度。但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出台,这样的政策能对企业起到多少的阻吓作用?

  国家相关部门应以锦湖轮胎事件为契机,对轮胎行业进行彻底清查。除此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提高技术标准,出台法规标准,加大对违法企业处罚力度,让其失去生存的环境。否则十几个权威部门的3·15晚会只是一个娱乐节目,而消费者知道真相的权利将再一次被剥夺。

  中消协:涉及生命安全应从严处理

  3月21日晚,锦湖轮胎中国区总裁李汉燮在央视节目中公开向中国广大消费者致歉,并称召回所有违规产品。

  然而,在李汉燮发布的声明中,虽承认锦湖轮胎在天津工厂的确存在不按照公司内部标准进行生产的事实,并称会对没有按照公司内部标准生产的产品,在确定产品范围后申请召回,但对于召回具体时间、具体步骤并没有提及。

  “所谓召回,操作性很模糊,是全部天津工厂生产的产品都召回,还是就某个批次,某个整车厂的供货召回?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消费者应如何处理?如何召回才更合理?所有这些,企业都没有公布具体的细节。”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记者表示,姗姗来迟的道歉和模棱两可的召回声明,并不能消除消费者的疑虑。

  邱宝昌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召回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大量使用返炼胶生产出来的锦湖轮胎,显然是不合格产品,这里肯定是存在安全风险的,既然企业知道了,就应及时采取召回行动。”邱宝昌认为,锦湖轮胎在被曝光后多天才采取姗姗来迟的道歉和召回声明,并没有严格履行《侵权责任法》第46条的企业责任。

  据了解,锦湖轮胎目前在华有南京、南京TBR、长春和天津四大工厂,年产能达到2345万条。配套厂商包括上海通用、一汽轿车、北京现代、东风悦达起亚、奇瑞、长城汽车、华晨汽车等十余家汽车企业,搭载车型多达35款。但目前尚不清楚所谓“违规操作”的不合格轮胎占其轮胎总产量的比例。

  另据不完全统计,锦湖轮胎配套车辆在中国市场的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消费者普遍对已购买、正在销售或使用了锦湖轮胎的汽车也产生严重质疑:既然天津工厂存在违规操作,长春和南京工厂的产品又如何能保证安全?

  3月25日中午,李汉燮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公司已在筹备召回程序,并将努力尽快展开。问及对于锦湖在中国南京以及长春两个工厂是否亦存在不按生产标准操作,大量使用返炼胶的问题,李汉燮强调,只有天津的工厂停止了生产,其余两个工厂并未受影响。

  而锦湖轮胎3月24日在新浪开通的官方微博上,对南京工厂未获得CCC认证的报道作了“辟谣”。对此,记者致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采访时证实:锦湖轮胎产品的13张CCC认证证书已被暂停,其产品将不能流向市场销售。该负责人表示,对锦湖轮胎其他两个工厂的取证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果。记者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查询,发现锦湖轮胎南京及长春工厂CCC认证状态仍有效。

  “‘违规操作’是何时开始的?情节有多严重?是偶发性的个案还是普遍存在于四个工厂的情况?是故意的还是因为操作失误造成的?都需要一一取证调查。”邱宝昌认为,对于锦湖轮胎在华工厂的生产情况,企业应该及时组织自查,相关部门亦应该积极介入,对企业具体的违规情况做彻查,并尽快向公众公布调查及处理结果。至于是否应吊销锦湖轮胎的生产许可证,邱宝昌认为,应视锦湖轮胎的违规情况来判定。“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一切安全问题,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的产品,都应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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