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在成都召开,会议重点审议并通过了焦炭期货合约及其相关细则修正案,为焦炭期货上市铺平了道路。
在此次理事会上,大商所副总经理郭晓利受总经理委托作了《关于拟定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就上市焦炭期货合约的意义、合约和规则设计的总体思路、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和有关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套期货保值管理制度设计进行了介绍,并就《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7个实施细则修正案中与焦炭期货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郭晓利副总经理介绍,按照法定程序,大连商品交易所己在3月22日-28日间将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提交理事会审议的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吸收了相关意见建议,个别条款己进行了调整。
经过认真审议和修订,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拟定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魏曙光)
作者:魏曙光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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