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涛 实习生 冯博)在知名酒店内买奢侈品,也会碰到假货。昨日,上清寺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东方花苑饭店一楼名品服饰店内,查获了一批假冒国际名牌商品。经查,这批假货案值金额为20多万元。记者在翻看该店台账时发现,该店部分商品竟然是以挂账的形式销售。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这些挂账的商品费用,被直接算进了酒店的住宿费中。
酒店查获20多万元假名牌
“酒店里在卖假货。”昨日下午,上清寺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东方花苑饭店一楼的名品服饰店内,商家正在销售假冒的“香奈儿”、“普拉达”、“登喜路”等名牌商品。接到举报后,上清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来到该店。
在专业人士的指点下,工商部门很快就在这家名品服饰店内,查获了一批仿冒的“博伯利”、“香奈儿”、“登喜路”、“杰尼亚”、“Miu Miu”、“普拉达”六大品牌的皮包、皮带、眼镜、衣裤和香水等物品。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所谓的“奢侈品”标价普遍都在1000元以上。据工商部门初步统计,这次共查到了117件假冒商品,涉案金额估计在20万元以上。
买“名品”竟可用住宿费结账
工商执法人员翻看该店的台账发现,这家店竟用挂账来吸引顾客。这种挂账主要针对酒店的住客,客人在店内购买商品后,可将购物的金额计入房费,并开具住宿发票。这样就方便了大量用公款出差、开会的商务人士。
记者在台账中看到,这家店每天都有住客以挂账的方式来消费。每次消费金额从几百至几千元不等。而去年的11月21日、26日,就有顾客在该店分别以挂账的方式购买了8000元和9100元的商品。
据东方花苑饭店前厅部人士金亚斌介绍,该酒店一楼的名品店开了近3年的时间,在该店挂账的商品费用,实际上都被酒店开入了住宿费之中。“有些单位的客人都能以购买礼品的方式,将购物费用一并算入住宿费中。”金亚斌说。
最高可处货值5倍罚金
记者了解到,该店以各种名目帮前来消费的客人开具发票,以方便其报销。记者从该店的发票上看到,忠县一镇政府以礼品的名义,在该店购买了价值700元的商品。而另一张发票上,标注着外地一拆迁办以培训费用的名义在该店购买了790元的商品。而发票中最大的两单业务,都是由巫山县一公司以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金额分别为3600元和4988元。
截至目前,这批假冒产品已被工商部门暂扣,货物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上清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店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正在对这一案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可对商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