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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房价调控目标公布 业内人士称目标容易实现

来源:大江网
2011年04月01日15:35
  3月31日是新版“国八条”规定的各城市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一天。3月3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要求,2011年南昌市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要低于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公布了各自的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房价涨幅多围绕10%上下打转。

  业内人士指出,该目标过于宽松,容易实现。与其他城市相比,南昌的标准不算很高,因此南昌更改目标的可能性很小。

  房价调控目标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2011年度,南昌市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3月31日,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公布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月30日下发的《关于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实现调控目标。2011年度,南昌市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

  业内人士

  “目标很宽松容易实现”

  去年南昌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0%,今年,南昌市随着基础建设的开发,人均可支配收入会有小幅度的增长,预计应该也会突破10%,因此,这个目标也是很宽松的。

  “南昌市调控目标的制定依据是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一依据符合"新国八条"的要求。”同致地产市场研究部主管姜道林表示,“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在“新国八条”规定的3个依据中,经济发展目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现成的量化指标,很好衡量,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不好衡量。通过观察可以发现。已经公布了调控目标的城市大都是在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中选择一个作为依据。”姜道林说,“南昌市之所以选择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是因为与经济发展目标相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较低。选择相对较低的作为依据,不会引起较大的争议。”

  该目标对房价会有哪些影响,“幸福时光”楼盘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李茂龙分析称,“全市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这个调控目标实际上还是存在问题的,可以说是个假的调控目标,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这一目标不是很严厉。因为“同比增幅”没有可比性。以去年为例,南昌市区的商品房成交量比较大,而且价位也比较高,均价达到了8000元,但是到了今年,商品房成交区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从限购令以来,南昌市区周边的低价位的成交量上去了,现在均价在4000元~5000元之间,其还有上涨的空间,有可能会突破10%的增幅,而市区的成交量反而大幅度下降了,上涨的空间也有限,如此平均下来,整体上不会突破“增幅控制在10%以内”这一目标。至于“全市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李茂龙认为这个目标,实际上比“全市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这一目标还要宽松。他说,去年南昌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0%,今年,南昌市随着基础建设的开发,人均可支配收入会有小幅度的增长,预计应该也会突破10%,因此,这个目标也是很宽松的。

  姜道林也表示,新建住房不仅包括新建商品住房还包括保障性住房,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因此将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作为调控对象,调控的压力会减少很多。

  此外,房价与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没有太大关系。举个例子,一套房子的价格为40万元,一年上涨10%,价格为44万元。人均年收入为4万元,一年上涨10%,则为4.4万元。以此类推,房价与人均年收入二者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买房的能力会也来越弱。二者没有可比性。

  “数据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统计而来,近年来统计数据与民众的实际感受相差甚远,因此没有必要将数据作为调控目标。”姜道林认为,甚至调控目标也没有必要制定,只要将先前好的调控政策落实,执行到位,房价是上涨还是下跌自然会见分晓。

  “南昌更改目标可能性较小”

  与其他城市相比,南昌的标准不算很高,因此改动的可能性很小。”

  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引起了热议,很多人质疑房价调控目标实为涨价目标。对此,住建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通知还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南昌的房价调控目标是否会更改?姜道林认为,南昌修改房价调控目标的可能性比较小。“住建部门的建议估计也是从安抚民众的角度考虑。住建部下发的通知是从宏观方面调控,比较模糊没有做出严格的细则要求。与其他城市相比,南昌的标准不算很高,因此改动的可能性很小。”

  新闻链接

  各地控制目标涨幅多在10%左右

  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公布了各自的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房价涨幅多围绕10%上下打转。

  据了解,截至3月31日,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公布了各自的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目标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房价涨幅多围绕10%上下打转。

  2011年规定当地新房涨价幅度最小的是山西省晋城市,明确规定该市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均价)同比增幅控制在6%以内,其次则为东莞确定幅度不超过8%。二线各省省会城市中涨幅最小的为甘肃省兰州市,规定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指标,并且要求甘肃其他市州所定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兰州。另外,辽宁丹东的房价控制目标也确定涨幅不超过9%-9.5%。

  在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之中,最宽松的是吉林省榆树市,该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增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榆树市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高达50.5%。而其余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大多是将涨幅控制在10%左右,例如西安是15%,郑州涨幅为10%~13%。岳阳为10%,济南为12%。(记者 余桂华 刘星)

  作者:余桂华 刘星 (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孟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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