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白酒行业上半年必须保持价格稳定,不集中搭车涨价,更不能串通涨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等部门日前提出对酒行业的五点要求,提出不集中搭车涨价,不超过成本上升合理幅度涨价,尤其是上半年必须保持价格稳定。
据中国酒业新闻网消息,在日化等消费品行业出
现涨价传闻后,相关部门一周内两次召开酒行业会议,强调维护价格稳定。3月31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协同发改委价格检查司、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约谈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及华润、青岛、燕京、百威四大啤酒集团相关负责人。通报称,发改委价格司对啤酒企业受成本上升较多,适当提高部分产品价格表示理解;对成本变化不大但价格轮番上涨的白酒行业,在当前形势下不妥当的定价行为提出了批评,并对酒行业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包括经济和社会形势,以及通胀预期可能带来的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管理好通胀预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性。
二、正确认识保持物价稳定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当然包括每个企业和行业组织。
三、充分认识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相关性,国家经济和社会不稳定,企业必然难以长久生存发展。
四、充分认识企业行使自主定价权一定要服从国家大局。
五、协会和企业一定要配合政府做好稳定价格的工作。要做到保证市场供应,不能人为制造短缺;共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一定不能搭车跟风涨价;确实需要调价一定要和协会、政府沟通,不集中搭车涨价,不超过成本上升合理幅度涨价,不提前散布涨价信息,更不能串通涨价。
据财新网报道,三家白酒品牌3月底集中发布了提价公告。3月19日起,古越龙山(600059.SH)将白酒产品再提价约7%;古井贡酒(000596.SZ)从3月21日起将旗下产品价格上调3%-25%;3月30日,山西汾酒(600809.SH)发布公告称,对30年青花汾酒系列产品售价上调20%左右;对40年青花、20年青花、20年老白汾酒系列产品售价分别上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