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焦炭期货合约自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据介绍,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J1109、J1110、J1111、J1112、J1201、J1202、J1203、J1204。各合约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
值的10%,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焦炭合约交易手续费为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一。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此前表示,焦炭期货获批上市,意味着大商所将实现“从单一的
农产品期货市场向综合性期货市场、从区域性期货市场向全国性期货市场”的转变。刘兴强认为,作为煤化工产品和高炉冶铁不可替代的基础原料,焦炭上承焦煤、下接钢铁,连接煤炭和钢铁两大支柱型产业。该合约品种上市,将有助于推进焦化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作者:任芬
(责任编辑:孟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