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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定价能力是券商差异化经营基础(图)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郑晓波
2011年04月11日00:40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在研讨会上表示,总体上看,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新股估值定价还存在定价偏高等一些问题。他要求询价机构提升研究新股估值定价的能力和水平,并认为这是券商差异化经营的基础和起点。

  黄湘平表示,2009年6月以来,证监会分阶段逐步推进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股定价偏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各市场参与主体对归位尽责的相关要求还没有贯彻落实到位;三是保荐机构、询价机构业务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黄湘平要求保荐机构和询价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新股报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研究能力提升与业绩增长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因为这是券商差异化经营的基础和起点。

  黄湘平同时要求询价机构加强对新股报价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合规建设与业务发展之间辩证关系的认识,不断加强针对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的制度建设,切实杜绝道德违规风险发展的可能性。

  他要求相关中介机构从业务规则出发,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杜绝执业过程中出现人为的、非专业的低级错误;各保荐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自主推荐的询价对象事前甄选和事后督导工作。在选择推荐类询价对象时,要严格比较推荐标准,确保所推荐机构的高水准。在完成询价对象的备案工作后,要坚持对所推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确保询价对象自主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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