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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重组大限将近 小股东起诉要赔偿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1年04月11日13:44
  一面是钢铁业不佳的盈利前景,一面是搬迁后的巨大土地收益,首钢方面拿出的租赁协议让首钢股份的小股东分享土地收益的希望破灭,以知情权为由的诉讼背后是面对土地收益的难耐心情。

  记者 周莉 路金荣/文

  首钢股份(000959.SZ)停牌5个多月,平静的表面背后暗流涌 动。

  以于志涛、李洪军为首的两名首钢股份自然人股东,在全国联合了30名小股东,一纸诉状将首钢股份告上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理由是想要获得应有的股东知情权。

  于志涛提供给记者的诉状显示,他们的诉讼请求包括:一、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依法查阅关于北京首钢股份的限产、停产、拆迁补偿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对原告的质询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三、诉讼费及原告实现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于志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1月就和其他小股东联名请求查阅与公司限产、停产和搬迁补偿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给公司董秘章雁寄去了《查阅和质询申请书》。但由于数月来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答复,只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作为股东的知情权。接下来他们还会在全国巡回举办“首钢股份投资价值与股东权益研讨会”,“让更多的小股东关注首钢股份的资产重组以及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所具有的权利”。

  眼看首钢搬迁接近尾声,但是截至目前,从首钢股份公开的信息中,看不到任何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首钢股份的限产、停产和拆迁的相关法律文件和赔偿数额,于志涛开始着急。

  首钢集团一位不愿具名高管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强调,首钢总公司一定会抓紧时间,争取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资产置换,“以对股民有个交代”。

  时间对于双方来讲,都正在越来越紧迫。

  资产如何评估

  前述高管称,为了在6月30日之前拿出重组方案,目前首钢集团上下都在集中精力“做评估”。

  尽管评估结果还未出来,但是作为此次搬迁除了首钢集团外的另一独立法人主体,首钢股份自身资产评估已经引来不小争议。

  据首钢内部人士透露, 3月底搬迁涉及全部员工已与集团签完协议,部分人选择买断工龄,获得一笔赔偿金;部分人选择外调到位于河北迁安的迁安钢铁厂或者位于曹妃甸的京唐公司或者首钢集团旗下其他子公司;停产的设备大部分以资产的形式卖给了其他下属公司,以资产换股份,“长钢、通钢的人都来北京抢着要”,剩下无法改造利用的则被直接当废铁非钢处理掉。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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