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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开听证会 哈尔滨天然气拟提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胡健
2011年04月12日02:51

  随着汽油柴油价格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或紧随其后,进入新一轮上涨周期。

  4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该市拟定于本月20日召开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哈尔滨市物价局一位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各种价格上涨因素的

影响,供气成本大幅增加。综合各项成本,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拟定了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方案,每立方米拟上调约0.76元。

  据了解,自去年11月以来,这是哈尔滨市第二次公告天然气涨价听证会。此前,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稳定物价的相关通知之后,全国各地正准备上调天然气价格的地方纷纷取消了听证会。另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自发改委发布上述通知以来,哈尔滨是首个计划重新召开天然气涨价听证会的城市。

  根据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公告,哈尔滨市现行居民天然气价格于1997年5月制定。近14年来,由于受国家天然气油田出厂价格和水、电、人工、材料等各种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以及哈尔滨市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全部完成,使得供气成本大幅增加。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确认居民天然气定价成本为2.38元/立方米,经测算,居民天然气价格应调至3.14元/立方米。但是,该市低保户天然气价格仍执行调整前的价格。

  “由于天然气长期供应紧张,因此,上调气价以缓解供需矛盾已成为业界共识,但因通胀压力一再推迟。”哈尔滨市物价局上述人士解释说。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福建、河北和东北部分城市民用和车用天然气已经上调。

  福建省厦门市从4月8日零时起,天然气出租车加气价格上调了0.3元,调整为4.75元/升。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本次涨价幅度不大,仍然低于汽油柴油的上调幅度,尽可能为出租车降低运营成本,以避免进一步增加通胀压力。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国家发改委调整的是源头气价,也就是“出厂价”。尽管国家发改委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天然气销售价格决定权归地方政府;各地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一位人士表示,在公司成本增加和物价飞涨的双重压力下,居民用气调价应该格外慎重。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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