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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注入大股东资产 隧道股份打造完整产业链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锐
2011年04月12日03:59

  隧道股份今日刊登公告,公司将通过向城建集团、国盛集团以及盛太投资发行约55,11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城建集团持有的第一市政100%股权、场道公司100%股权、第一管线100%股权、第二管线100%股权、投资公司100%股权、地下院100%股权、滨江置业100%股权、物流公司100%

股权、基建公司54%股权和燃气院30%股权,以及购买国盛集团、盛太投资分别持有的基建公司36%股权和10%股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352万股增至约128,470万股,城建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36.85%提升至约53.2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公司股票将于今日恢复交易。

  根据公告,隧道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7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亦作相应调整。以2011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63.22亿元,按照11.47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约为55,118万股,其中向城建集团发行约41,354万股,向国盛集团发行约10,772万股,向盛太投资发行约2,992万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有利于解决隧道股份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问题,并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城建集团将与隧道股份业务存在一定重合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未来将集中通过上市公司发展相关业务。目前城建集团本部也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由于其名下的承包资质无法转移,且已执行的承包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也无法转让,故无法通过本次交易注入隧道股份。城建集团承诺:城建集团本部除执行完毕已有合同外,不再承揽新的承包业务,相关业务今后将全部由上市公司独立负责和开展。此外,城建集团下属子公司新寓建筑、新路建设与上市公司业务存在一定重合,但业务规模较小,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城建集团承诺:新寓建筑除执行完毕已有工程承包合同外,将不再承揽新的工程施工业务;新路建设拟在2011年上海中环线4.1标BT项目完成回购后关闭。

  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资产的注入将直接壮大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并有利于公司对相关资产、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打造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充分发挥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初步预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有较大幅度提升,每股收益也将高于重组前水平。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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